自首 無前科祖名從輕發落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周五在北京開審,公訴人稱,房祖名因自首,可以減輕處罰,辯護律師亦指房祖名自首而且沒前科,應該從輕處罰。
庭上,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認為,被告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由於被告人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希望重新樹立陽光健康形象
公訴人又指出,房祖名是一名公眾人物,比普通人更有影響力,希望他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迷途知返,重新樹立陽光健康的形象。
隨後,房祖名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認為被告人有自首行為、坦白情節,且被告人認罪態度良好,主觀惡性小,容留他人吸食的毒品大麻,也比其他毒品的毒性小,社會危害性也較小,兼且沒有前科劣[,應予從輕處罰。
辯護律師稱,自己前後10多次會見房祖名,房祖名每次都表態稱會改過自新、重新做人,而在庭審前依法會面準備開庭時,房亦曾多次對其行為表示悔改,並表示將會牢記此次教訓,改過自新。
刑罰輕過李代沫 容留次數較少
對於房祖名刑罰,輕於中國內地另一藝人李代沫,審判員周五指,因為房祖名容留別人吸毒的次數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