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促3議員交代收黎捐款
【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4名議員被指收受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的捐款,委員會認為,未有足夠資料就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工黨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涂謹申的個案作出決定,會要求3人到委員會進一步解釋,公民黨毛孟靜的個案則不會再跟進。
不跟進毛孟靜個案
梁國雄指出,委員會有權力調查事件,亦有權邀請他出席會議,「他要查便查,不介意」,他指秘書處已口頭通知他委員會的意願,但他會先看信件的內容是否合理,能否以書信交代,才決定是否應邀出席。李卓人和涂謹申截稿前無回覆。
據悉,委員會參考了毛孟靜提交的資料,認為無證據顯示她曾經收受黎智英捐款作競選經費。另外她被指收受捐款時,亦非議員,因此認為她被指沒有申報個人利益,違反議事規則的指控不成立。
3人所交資料未能釋疑
至於李卓人、涂謹申和梁國雄,委員會認為,他們提交的資料未能釋除委員疑慮,因此委員會決定要求3人出席閉門會議,進一步解釋。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說,不能披露議員提交的資料內容,但指議員若拒絕出席會議,委員會可引用特權法傳召議員,但他認為議員一般都願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