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事咬掉鄰居耳 女子獲刑一年
【明報專訊】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可某女子僅因鄰里瑣事,就把鄰居耳朵給咬掉。廣東清遠中院31日通報,該女子被該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被告人楊某和被害人魏某同為河南老鄉,均在英德某鎮從事廢品回收工作,並相鄰而居。2014年7月2日,楊某與丈夫在魏某家門前的菜地拔草,期間把雜草堆放在菜地邊上。魏某及丈夫擔心家門前排水溝被雜草堵塞,遂要求楊某夫婦立即把雜草拿走,並聲稱不拿走即打楊某夫婦。雙方因此發生爭執並打 鬥,期間楊某用牙齒咬掉魏某左邊的部分耳朵。經鑑定,魏某損傷為輕傷二級。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一年。
「我並不想咬掉魏某耳朵,見老公與魏某夫婦打鬥,我去勸架反被魏某抓傷才咬她的」。楊某以此為理由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楊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本案中楊某與魏某因鄰里瑣事產生矛盾既而打鬥,魏某亦存在一定過錯,楊某犯罪情節較輕,人身危險性較小,案發後自動投案,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遂依法作出如上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