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昔日明報]
香港最高級前官員貪污案,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收受前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等人提供利益案,審訊期橫跨逾7月,許因5項控罪被判囚7年半,並須向政府繳付1118.2萬元賄款;郭炳江因串謀觸犯藉公職行為不當罪,判囚5年及罰款50萬元;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被判監5年;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則被判入獄6年。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則獲判無罪全身而退。法官表示,港人期望高官為大眾謀福利而非私利,「香港為肅貪苦戰多年,政府第二把交椅收賄,必令很多港人失望」。他更暗示外界一直認為香港有官商勾結文化,正如本案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