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日是亞視發放11月薪金的死線,如亞視不能發放全數薪金,僱員可引用《僱傭條例》第10A條自動遣散,而毋須付任何代通知金。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昨稱,料於下月5日發放11月餘下薪金。據了解,如亞視於當日還清所有拖糧,員工及後不能就11月欠薪以上述條例自動遣散,所以員工須在第二次發放11月薪金前決定,即只有1月1至4日期間可提出自動遣散。
若再拖糧 須待2月方可遣散
工黨主席李卓人亦稱,如亞視於下月5日發放11月薪金,員工須在此日前申請自動遣散,而12月薪金萬一再拖,員工須待2月1日才可自動遣散。
勞工處表示,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在工資到期支付的1個月內,未獲發已到期工資,可中止其僱傭合約,而毋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該合約須當作僱主中止,由僱主支付解僱代通知金及其他解僱補償。
勞處:僱員言明意向免爭議
勞工處稱,為避免爭議,僱員行使上述權利時,應先向僱主表明決定。另外,僱主須在合約中止日後的7天內,支付所有解僱補償,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不依時支付,可被檢控,最高可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勞工處稱,正就亞視涉嫌違反《僱傭條例》拖欠工資,按律政司指示調查及徵詢意見,如證明公司違例欠薪是因董事或負責人的同意、縱容或疏忽造成,會考慮檢控有關的董事或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