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警察濫用監管恐怖活動調查的《調查權力規管法》,繞過法院授權秘密取得記者的通訊資料,屢遭詬病。圖為2010年記者在倫敦示威諷刺當局濫權。(網上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美特赦令 40萬華裔非移獲益
分析:拉美裔票非共和黨必需
Sephora封亞裔帳戶 4華女告歧視
《時代》年度25最佳發明 3D打印機入選
威廉夫婦型男新公關 曾任紐總理顧問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國際
 反恐為名 查案屢涉濫權

除了秘密監視記者,英國警方也屢次被指濫用《調查權力規管法》,在未獲司法機構授權下秘密取得記者的電話紀錄等私人資料,以確定其消息來源協助查案,招來輿論非議。英國國會上月底公布擬修訂法案,以保障新聞自由。

按現行法例,警方必須根據《警察與刑事證據法》向法院申請許可,要求新聞業界披露消息來源,而記者或其僱主有權以案件的嚴重性作抗辯。不過,警方只要引用用於反恐的《調查權力規管法》,調查時就毋須事先申請。

《星期日郵報》及《太陽報》披露,警方已多次藉《調查權力規管法》的漏洞,秘密取得報社與記者的電話紀錄,追查消息來源。例如2010年,保守黨黨鞭米切爾(Andrew Mitchell)被揭發因為騎單車從首相府大閘離開被拒而辱罵警員,警方追查期間便曾經秘密取得《太陽報》政治記者鄧恩(Tom Newton Dunn)的通話紀錄,查出3名爆料警員身分,將其革職查辦。

英國記者協會批評警方做法是「嚴重濫用職權」,需要盡快處理。

 
 
今日相關新聞
英記者告警方長期監視
反恐為名 查案屢涉濫權
情報組滲透社運 「如政治警察」
[顯示全部題目]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