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2003年稱 令港交通停頓非顛覆

[2014.11.08] 發表

【明報專訊】倘若2003年通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現時的佔領運動會否違法?當年有份審議《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該草案列明涉及的行動必須危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有可能令中國政權被推翻,才可能觸犯「顛覆罪」,而在香港示威不可能推翻政權。本報翻閱當年保安局的書面回覆,明確表明「令香港交通停頓」,不會構成「顛覆罪」。

議員﹕港示威不可能推翻中央

董建華於2003年收回的《國安條例草案》,其中「顛覆」一罪列明,任何人藉使用嚴重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穩定的武力或嚴重犯罪手段,恐嚇中央人民政府即屬顛覆,可處終身監禁。其中「嚴重犯罪手段」包括,導致對財產的嚴重破壞,嚴重干擾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等。「恐嚇」的定義則較闊,包括迫使中央人民政府改變其政策,也屬「恐嚇」。

當年有立法會議員問過,若有人遊行「令香港交通停頓」,以迫使中央政府改變政策,會否犯顛覆罪,保安局當年書面回覆稱,顛覆罪需要涉及「嚴重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穩定」的手段,即要可能令國家被推翻或淪亡,故此,單靠「令香港交通停頓」不足以符合草案所訂的嚴格準則。

涂謹申表示,當年保安局的書面回應等同立法原意,證明政府不會因為示威者堵路,以迫使中央政府改變政改策略而控以顛覆罪,在香港示威也不可能影響北京的穩定。故此,將來若政府以「顛覆罪」控告香港示威者,法院也會考慮及尊重這立法原意。

葉劉﹕當日版本好過時

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則稱,現時社會發展快,即使當日通過23條,今日亦已不管用,「當日版本好過時」。

不過,當年擔任《國安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葉國謙說,當日23條未能立法,與今日佔領局面「肯定有關係」。他認為,若立法可保障國家安全,市民亦對國家安全的意識提高,相信若成功立法,現時任何煽動參與犯罪的行為,也可討論是否觸犯23條。

更多要聞
【明報專訊】北京舉辦APEC會議之時,學民思潮一名成員昨由香港經羅湖口岸往深圳時,被內地海關以參與「違反國家安全活動」為由拒絕入境及遣返回港... 詳情
學聯致董信件  斥梁「以鬥亂港」
【明報專訊】學聯昨日赴前行政長官辦公室遞信,盼前特首兼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展政治胸襟」、搭橋築路安排學生跟京官會面,對象包括國務院總理李克... 詳情
【捍衛一國兩制 勿珝磲鴝蚇 革正歪軌歧途 修改誤判決議】 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董建華先生台鑒: 佔領逾月,... 詳情
曾鈺成﹕佔領行動產生正能量
【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到浸會大學與年輕人對話,被學生問到佔領行動至今對香港有何好處,他指佔領行動喚起年輕人關心政治、社會大事,不少... 詳情
反佔中集會 涉襲記者中醫任糾察
【明報專訊】網上團體「佔中不代表我」在維園涼亭發起「全民歡送會」集會,多名警員在場駐守巡邏維持秩序。大會表示原預計有1000人出席,但因天雨...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4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