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價仲裁先辦產量高個案
【明報專訊】發展局長陳茂波表示,政府為加快私樓供應而推出為期兩年的「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現階段未能估計兩年內的個案數目,指地政總署會制訂優先次序,例如以住宅單位數目的淨增長或非住宅樓面總面積的淨增長計算,其中「產量較高」的個案、補地價金額差異較大、爭議較小的個案會獲優先處理。
逾20項目合資格 涉6000伙
資料顯示,目前全港約有逾20個補地價項目符合資格,分佈在元朗、九龍灣、油塘及筲箕灣等地區,可釋放逾6000個住宅單位供應。
陳茂波昨於網誌撰文,回應有部分立法會議員憂慮先導計劃或有貪污風險,他指政府採納了多項措施防止貪污,例如仲裁庭主席由法律專業人士出任;每宗個案的仲裁員由仲裁雙方同意並共同委任,確保仲裁庭不偏不倚;任何仲裁員在處理個案時行為不當,政府會根據適用法例及有關的仲裁協議跟進。
發展局上周五宣布,先導計劃即時起試行兩年,然後再檢討。根據先導計劃,政府可選擇和提出就某些個案仲裁,以釐訂須繳付的補地價金額;申請人同樣可申請就處理中的土地契約修訂或換地申請仲裁。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屬今年施政報告中,催谷短期住宅供應的招數之一,容許發展商在兩次補地價上訴失敗後,透過仲裁機制,解決政府與發展商之間對補地價金額的分歧,避免上訴時間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