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管制新法生效 中成藥料漲價三成
【明報專訊】為保障國民健康﹐聯邦衛生部早前立法管制中成藥合法銷售法例﹐已於本月1日正式執行﹐今後在市面上出售的中成藥﹐必須有符合標籤的產品﹐即是產品必須有藥號(NPN)和英?法文標籤才能銷售﹐否則屬於違法﹐零售店必須停止銷售那些沒有藥號和沒有符合標籤的產品。
此新法例的執行﹐由於成本增加﹐有估計將會導致入口中成藥漲價達三成。
中成藥入口代理商國盛行負責人﹐亦是加拿大中藥商會前會長張瑞端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聯邦衛生部自1998年中成藥立法後﹐對所有進口加拿大的中成藥﹐必須要取得每一產品的藥號和符合加拿大管制法規的藥廠認證﹐方能進口加國。
由2004年開始﹐接受業界申請入口中成藥藥號。2010年開始﹐凡沒取得到藥號和廠方認證的產品﹐皆不能進口。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進口商不能再銷售不符合標籤的產品。至今年9月1日﹐零售店必須停止銷售那些沒有藥號和不符合標籤的產品﹐即產品是必須有藥號(NPN)和英?法文標籤才能銷售﹔亦即是說﹕有關中成藥在市面發售的寬限期﹐只維持到9月1日前便結束。
張瑞端說,市面上銷售的中成藥最少有1000種﹐估計半數是沒有NPN藥號﹐但大藥廠生產的藥多已有NPN藥號﹐以符合加國聯邦衛生部新法例要求。
對於一些小藥廠可能會造成影響﹐原因是由專業化驗機構為產品做申請NPN藥號成份分析及療效等工作﹐費用不菲﹔另以往一般說明只有中?英文﹐現新例要求有法文﹐產品便需重新包裝。
在衡量成本?售價和在加國市場生意額多寡後﹐不少會不申請NPN藥號而放棄本地市場。
張瑞端指出,由於上述聯邦政府立法管制中成藥﹐加上中港台?東南亞國家等來貨減少﹐估計中成藥最少會漲價30%﹐在9月1日後此現象會更明顯。
張瑞端認為﹐聯邦衛生部推出這法例目的是保障市民健康﹐模式類似管制西藥那樣﹐當發現在市面上出售某中成藥有問題﹐或是有市民進食後感不適﹐皆可循新機制找到藥物入口商?零售商及藥物所在何處﹐有效跟進問題進而解決。
至於零售商早前購進沒有NPN藥號之中成藥﹐9月1日後可否退貨﹖張瑞端說一般都有規定﹐例如會視乎所取之貨多久﹖取貨時是否雙方已談好退貨方法﹐更重要一樣是確保所退之藥沒有被更換過等。
另有中藥入口商表示﹐由於知道聯邦衛生部新例將會執行﹐故2至3年前已開始不入口那些沒有NPN藥號之中成藥﹐故此舊存貨不多。
此外﹐新例未執行前﹐多倫多約有接近20間大小中成藥入口商﹐新例執行後﹐估計只餘下10間入口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