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維園內被偷駕的高球車型號為「Club Car Carryall 6」,以電力驅動,最高時速為每27公里,根據本港《道路交通條例》,高球車納為鄉郊車輛類別,必須持有有效「鄉村車輛許可證」方可行駛,亦需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但政府管理車輛則不受規限,只靠各部門發出指引規管。 政府車輛不受限存漏洞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認為,當局對高球車的監管僅依靠批出許可證,存在漏洞,例如法例沒訂明高球車在私人康樂場地行駛時,司機是否需要擁有駕駛執照。他說,即使僅在貨倉內運送貨物的剷車也需要領牌,由合資格人士操控,高球車在更寬廣的位置行駛,管制反而鬆懈,做法值得檢討。 康文署現時透過制訂《在康樂場地使用高爾夫球車的指引》供署方職員遵守,康文署稱現時只有署方職員才可獲准於公園內駕駛電動高球車,並須完成由康文署訓練學院所提供的訓練課程。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出,即使高球車車主為車輛購買了第三者責任保險,若高球車違例在公路行駛,一旦發生意外亦不獲保障,他又稱,如牽涉人命傷亡,若司機棄車而逃,車主亦要負上責任,傷亡者可能以「未有妥善保管車輛」為由,向車主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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