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華裔違證券條例詐騙罪成
開公司誘登廣告買股票
【明報專訊】卑詩證券監委會(BCSC)裁定兩名前本那比華裔居民,以及兩人共同開設的廣告公司,違反多項證券條例,包括詐騙?非法分配證券及隱瞞資料等。
兩名涉案的華裔居民分別為朱妍(Yan Zhu,音譯)又名Rachel Zhu,與張冠強(Guan Qiang Zhang,音譯)。兩人開設的Bossteam E-Commerce Inc.公司,在網站上自稱經營網上廣告業務,透過網上平台,讓客戶刊登廣告及連結,連繫至客戶公司的網站,以作宣傳。
在2011年11月,兩人將公司的股票公開出售。但投資者買入股票前,需先成為該公司會員,並要銷售或自購最少二千元的廣告套餐。證監會指兩人在沒有招股書的情況下非法分銷證券。
證券監委會在裁決中指兩人及其公司涉及詐騙,他們向會員提供虛假的資料,假裝一些本地及國際知名的公司都有付款使用其廣告服務。
此外,兩人又妨礙委員會的調查及妨礙司法公正,包括教唆員工向調查人員提供假的業務資料,以圖掩飾真相。證券監委會指兩人的行為剝削其他人的利益,在事件中,購入其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共支付了超過1,400萬元來買入廣告套餐及股票等,但他們卻需要冒着損失所有款項的風險,因為該公司只有很少量付費刊登廣告的顧客,真正的廣告收入很少。證監會稍後將會決定對兩人作出相關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