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令憲政抬頭 或屬美麗誤會
中共中央將於10月召開十八屆四中全會,這是中共歷史上首次專題討論「依法治國」的中央全會,引起外界極大關注,有論者認為有可能清算周永康的鐵腕維穩路線,甚至對憲政在內地的復活抱持希望。但這一切可能都是美麗的誤會。
中共歷史上首談依法治國成關注
值得留意的是,四中全會文件的起草,正是由周永康的舊部——中央政法委負責牽頭。而中央政法委現任書記孟建柱上月底在第二屆中國與新加坡社會治理高層論壇開幕式上的講話近日在官網刊出,從中可以一窺政法委「依法治國」的思路。
未詳談權力制約
孟建柱講話中較新穎的提法是「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努力形成黨政善治、社會共治、基層自治的良好局面」。按字面理解,所謂黨政善治,就是當局要對自我權力邊界作出明晰規定,制訂並遵守自我制約和社會監督的規定;社會共治則是要創造包容的社會環境,充分與非政府組織(NGO)等民間力量合作;基層自治更要求政府要尊重基層社會組織的自治權,不干預基層事務。
強調法治為治社會
遺憾的是,孟建柱對上述「三治」並未展開論述,卻更多地強調「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防範化解社會風險」、「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他特別推崇新加坡的治理模式,稱是「探索了一條植根東方傳統文化、融合現代文明的社會治理之路」,他特別羡慕星洲「民眾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已成風氣......使踐踏法律的行為付出高昂代價」。
其實,由中央政法委來主導「依法治國」,本身就是個諷刺,因為政法委這機構本身就是不依法治國的象徵。而且周永康案之後,這架維穩機器已聲名狼藉,在黨內地位也大降。因此,指望四中決議會令憲政起死回生,無異於緣木求魚。作為中央深改小組社會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負責人的孟建柱,對「依法治國」的理解如果還停留在「治理社會」層面,人們會再度大失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