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鏗鏘集》港視風波內容偏頗
通訊局被指角色衝突
【明報專訊】香港電台去年10月播放《鏗鏘集》,內容涉香港電視不獲發牌照,被投訴內容不公及偏頗,形容港台煽動市民不滿政府,而通訊局昨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港台回應表示,曾邀請政府官員在節目評論,但遭拒絕;學者認為,通訊局在發牌風波中也屬持份者,質疑今次裁決是否有角色衝突。
被指無播其他意見 港台:官拒評論
被投訴的《鏗鏘集》〈不只一個夢〉,訪問了港視數名製作人、通訊局廣播投訴委員會增選委員何世孝、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長馮應謙等人,也播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的新聞片段,提及因行政會議保密機制拒絕評論發牌決定。
通訊局接獲3宗投訴,指上述節目不公及偏頗,港視主席王維基對本地劇集製作的批評「不公平、存偏見及沒有根據」,並無播出其他意見、無訪問其他電視台員工等。通訊局裁定港台沒交代主要持份者對政府決定的看法,決定發出「勸諭」,促港台遵守《電視節目守則》,確保紀錄片準確及恰當地持平。
港台電視部公共事務組署理總監王祿霞稱,該輯節目聚焦於港視及公眾對政府決定的疑惑,主要持份者屬港視及政府當局,因政府拒絕評論,便播出蘇錦樑的相關新聞片段作交代,又指王維基對本地劇集的批評屬個人感受、篇幅少,節目亦非廣義地討論本地電視市場,毋須再找其他持份者刻意就此點評論。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認為,紀錄片確應持平及準確,但港台已嘗試找另一持份者(即政府),也非必要在節目交代政府拒絕回應。他又指出,通訊局牽涉發牌風波,質疑今次裁決是否有角色衝突。
亞視再欠交帳目 罰款5萬
另外,通訊局又決定向亞視罰款5萬元,指該台在今年4月30日限期前未能提交2013年度審計帳目,而亞視截至去年11月仍未提交2009至12年度(合共4年度)的審計帳目,而遭罰款20萬元。亞視解釋是因股東查懋聲和查懋德提出清盤,故未能確定帳目,會於周五(8日)或以前提交,並已提交上述4年度的帳目。
另外,now寬頻電視因在節目《潮玩科技》過分突出某攝影機牌子,遭通訊局發出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