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帝景峰外拍照遭保安趕
公眾行人路 擋鏡頭稱「呢度係豪宅」
【明報專訊】石硤尾半山豪宅帝景峰上周發生「禁拍」爭議事件,17歲中五生上周六(26日)獨自行山,途經帝景峰附近時有感風景美麗,站在公眾行人路拍攝屋苑外貌,卻遭屋苑保安員衝出制止,以「呢度係豪宅,唔可以影相」為由將他驅趕。保安員以手機拍攝少年樣貌,又聲言少年侵犯其肖像權,要求少年刪除相關影片,並恫嚇他已觸犯「遊蕩罪」。事件驚動警方介入,少年稱警員明言巿民有權在公眾地方拍攝,雙方其後和解,事件列「爭執」處理。
保安喝斥反拍 少年報警
負責帝景峰保安的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職員表示,於昨日傍晚接獲查詢時,因負責的部門已過辦公時間,無法即日回覆,又稱即使收到查詢亦需時調查,故暫不便回應。
17歲姓蔡少年向本報表示,從新聞得知帝景峰附近將發展綠化地帶,上周六遂到附近行山欣賞美景,當日早上10時許,他在帝景峰對開行人路拍攝屋苑和背後景色時,有保安員迅速出現,用手阻擋其鏡頭,大聲喝道:「呢度係豪宅,唔可以鰜袧v相!」又以手機反拍少年。
稱少年侵肖像權 犯遊蕩罪
蔡解釋他身處地點是公眾地方,有權拍攝,但保安人員仍「手指指」及舉手擋鏡頭,又指摘少年侵犯其私隱。
其後一名60歲姓何職員到場後,繼續以豪宅不准拍照,及少年侵犯其肖像權為由,聲稱「有權」要求蔡刪除有他影像的影片,更揚言可控告他遊蕩罪。蔡邊後退邊拍攝,何多次追前指蚑瓷A斥他「犯法」,蔡最終報警求助。
警方發言人稱兩人因拍攝問題爭執,其後自願和解。
蔡向本報表示,警員當時向保安員解釋巿民有權在公眾地方影相,而保安員當時表現合作,他亦繼續行程,但一度被人尾隨監視。蔡批評帝景峰保安態度差,正考慮向屋苑投訴,而他亦把交涉過程拍下的短片上載上網。
律師:公眾地拍攝 無權禁止
律師黃國桐表示,站在公眾地方拍攝到的東西,即屬公開資料,任何人都無權制止拍攝,他表示:「豪宅又好,公司又好,都無權阻止人]企鬗蔡釵a方影相。如果要管,係管自己,唔係阻人]影,私人屋苑保安員憑乜牬牏蔡釵a方?」
大律師陸偉雄看過影片後表示,本港無肖像權,內地才有,就算在公眾地方拍到個別人士面貌,都無權要求刪除。如保安員強行刪除他人影片,有可能被控侵犯個人財產罪名。事件中的少年僅是行山,不會構成遊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