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客告贏卑彩 討回45萬
【明報專訊】卑詩最高法院裁定,卑詩彩票局必須向部分問題賭徒,發還被彩票局沒收的彩金,總金額45萬元。這些賭徒是參加了自願禁足賭場計劃之後,仍然進入賭場賭博而贏得彩金。
卑詩彩票局自90年代,推行自願禁足賭場計劃,並於2009年4月引入新政策,禁止參與計劃的賭徒領取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彩金。不過由於卑詩省議會在2010年6月才完成有關法例的修訂,法官因此認為,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這段期間內,彩票局無權拒絕向參加自願禁足計劃的問題賭客發放彩金。
彩票局發表聲明表示,將按照法庭決定,歸還共45萬元的彩金,但同時強調,拒絕發放彩金,目的是要遏止問題賭徒繼續賭博。
不過最高法院的裁決,只涵蓋2009年4月至2010年6月,之後則無法得到彩金。
兩名參加了自願禁足賭場計劃的賭客,在省府經營的賭場內,分別贏得3.5萬元及4.25萬元彩金,他們嘗試領取彩金時,被彩票局拒絕,於是提出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