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在觀塘官立小學任教的英文教師,稱遭校長不公平對待,遂向政府學校教師協會求助,及後更由該會副主席陪同出席校方的評核會議,但副主席被拒列席。事後校長向教育局投訴,該會副主席恐嚇學校的主任,惟協會指投訴失實,損害協會名譽,日前入稟區院控告校長和主任誹謗。 原訴為政府學校教師協會,兩被告分別是觀塘官立小學校長麥惠英和主任劉慧嫻。觀塘官立小學昨回應稱尚在了解事件,涉案英文教師梁少萍則已離職。 教師稱遭歧視 向協會求助 根據入稟狀,梁少萍自2009至2010學年在該校任教,亦為協會會員。梁稱在職期間遭校長不公平對待和歧視,如在開會時問梁「你使唔使食藥?」甚至在家長面前貶低梁。 2011年10月,劉要求梁於11月3日出席工作表現評核報告會,但梁怕受到校長不公平對待,遂向協會求助。協會委派了當時的副主席魏進添陪同梁出席會議,但遭校長拒絕。 校長於11月7日向教育局投訴,指魏在上述會議時態度惡劣,更出言恐嚇劉,局方後來裁定指控不成立。協會指校長和主任針對協會的指控不實,要求兩被告賠償聲譽損失及書面道歉。 另外,原訴又指教育局處理有關恐嚇的投訴時,沒轉介警方調查,認為局方處理失當,會保留追究權利。 【案件編號:DCCJ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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