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環境局提出的兩個方案,無論從內地買電,抑或主要由本地發電,都會令發電成本增加1倍,原因之一是背後涉及龐大輸電投資成本,例如「網電方案」需興建跨海電纜,「本地發電方案」要興建新的天然氣機組。目前兩電利潤管制協議下,兩電可透過增加資產獲得保證利潤,因此兩方案對電力公司都是「穩賺」方案。
買電需建電纜 增天然氣需新機組
環境局發言人不願透露兩個方案牽涉多少投資成本。本報根據諮詢文件,「本地發電方案」建議,到了2023年,天然氣發電比例會由2012年的22%大增至60%,即每年天然氣發電,會由94.5億度增至300億度。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推算,新增天然氣機組全部由中電投資,到時需要增加2400兆瓦新機組,相等於8台港燈L10天然氣機組,以每台機組30億元計算,總資本投資高達240億元,以9.99%回報率計算,平均每度電會增加7.5仙,基本電費要加8.5%。
整體電費恐加四成
除了龐大投資成本,兩方案均牽涉其他因素令電費上升,如買電價格、天然氣燃料成本上升等;環境局指出,中電的燃煤機組將於2017年起退役,若批准投資新機組,到了2023年推行新燃料組合,部分機組可能要提早退役,或會增「擱淺成本」(兩電可在電費取回因為開放市場造成的投資損失)。整體而言,兩方案都會令發電成本倍增。目前每度電發電成本佔電費約四成,即使其他成本不變,整體電費亦最少加四成。
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偉文表示,政府提出的兩個方案,目的都是降低燃煤比例,減少排放,電費上升無可避免。但他認為,現時兩電「廠網相連」,不利引入新競爭者,政府提出向內地買電方案,可推動「廠網分家」,有助2018年檢討兩電利潤管制協議時,為開放市場創造條件。
蘇偉文認為,「網電方案」增加輸港電力比例至50%,本地發電比率相應減少,兩電的固定資產投資,例如發電機組的數量會較少,但本港仍要加建輸電設施如變壓站及鋪設電纜等,電費未必有減價空間。環境局表示,未來的發電燃料組合,將影響電力供應模式,最終燃料組合將會為長遠電力市場規管架構奠定基礎。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