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礦業(0340)前執董陸健,被指利用妻子親戚的名義收購中國礦業附屬公司時,隱瞞他與該親戚的關係,並向中國礦業前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余藹琪提供市值逾31萬元的公司股份,協助促成交易。他與余否認行賄等罪,昨在區院受審。 涉賄31萬元 助收購子公司 被告陸健(42歲)和余藹琪(41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由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陸另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余則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方開案陳辭指出,陸早於2007年欲收購中國礦業旗下經營臍帶血儲存業務的細胞治療技術中心有限公司(下稱CTTC),惟因涉及關連交易,受上市規則所限,故沒完成。 2008年10月至12月,由陸健妻子的家人持有的合易投資提出以1500萬元購入CTTC,惟陸和余在公司董事會中卻訛稱在交易中沒利益衝突;陸亦涉於同年11月3日向余提供150萬股中國礦業。 陸在錄影會面中,聲稱是按中國礦業一名楊姓員工建議透過第三者收購CTTC,以簡化程序。他承認收購資金全由他安排,與親戚無關。他又指出,提供給余的股份僅為獎勵她的工作表現。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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