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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改劃作軍事用途的中環海濱,已建成4座1層高、樓高4米的小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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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環軍用碼頭爭議

【明報專訊】政府2000年至2012年3月間7次將中環海濱劃為休憩空間。但2013年1月,政府提出將中環軍營對出約0.3公頃的150米海濱,由「休憩用地」改劃為「軍事用地」,以作解放軍軍事碼頭。城規會自2013年11月起舉辦16場申述會,2014年2月14日舉行閉門會議,一致通過該地劃作軍事用途,但管理細節仍未釐清。有關決定引發爭論。

爭議1﹕改劃符合歷史與程序?

城規會主席周達明說,中英雙方早於1994年簽訂軍事用地協議,同意將部分海濱劃作軍事用地,以重設軍事碼頭。政府1998年在分區計劃大綱圖劃出界線,並於2000年批准興建。他強調委員考慮歷史因素及市民申述後作出決定,其間無分歧亦毋須投票,城規會亦跟足程序審議,不擔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城規會發言人區潔英補充,委員考慮歷史因素後認為有「主次之分」,認同該地有需要作軍事用地,休憩用地反而次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反駁,1994年的中英協議僅表明該用地作軍事碼頭用途,並非更改用地規劃用途,政府提出「主次之分」是莫名其妙。城規會就中環海濱改劃作軍事碼頭諮詢期內接獲逾1.9萬封意見書,大部分反對,僅20份支持。

爭議2﹕雙用途有法律問題?

城規會主席周達明表示,會註明該地不作軍事用途時,開放予公眾使用,作為中環海濱一部分,並已得到解放軍同意。

陳家洛稱,改劃後該用地將受《駐軍法》規管,但解放軍無權管理香港公共空間,而基本法第19條又列明「香港特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認為有可能構成法律問題。

爭議3﹕或成「政治火藥庫」

「中環海濱關注組」對城規會的決定表示失望及憤怒,關注組成員兼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及立法會議員陳家洛均認為,此舉會令中環海濱成為挑釁中央團體的集中地,成為「政治火藥庫」。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認為,此舉將令不同團體及社運人士利用中環海濱作反抗中央的集中地,「中環海濱軍事碼頭由解放軍管理,比起中聯辦,在那裏燒《基本法》、手持龍獅旗等,來得更有象徵意義,勢必催生更多社會運動」。

爭議4﹕如何處理示威活動?

曾手持港英旗到中環解放軍軍營示威、「香港人優先」發起人張漢賢認為,由於軍事用地受《駐軍法》規管,市民若於中環海濱手持港英旗,隨時墮法律陷阱。

被問到軍事碼頭或成新的示威熱點,如有人在公眾開放時進入碼頭匿藏,之後被駐軍使用時發現等情况應如何處理,警務處長曾偉雄指需與駐軍溝通,並視此為新挑戰。他表示,軍事碼頭有別一般軍營,解放軍不使用碼頭時會開放公眾使用,故詳細安排要與解放軍駐港部隊商討。至於會否派警員站崗,他強調就算有警員站崗也「不是什麼新事物」,又指「作為中國人、香港人,對駐軍應以平常心看待」。

變永久軍用地 催化香港變質?

黎廣德撰文指出,解放軍艦隊按慣例每隔3年訪港一次,政府只需在這幾天把碼頭前地段宣布為「臨時軍事禁區」,便可滿足駐軍需要。若中環海濱劃作永久軍事用地,屬駐軍管轄,碼頭的功能則有兩項實質區別,包括「隨意靠泊權」(軍艦無論何時進駐都毋須知會港府)和「駐艦常態化」,碼頭性質將由禮節性訪港的臨時碼頭變成常態駐軍的永久設施,難免令人有「佔領部隊」的聯想。

解放軍執行職務不受特首指揮,不受立法會監管及不受香港法院管轄,「過去駐港部隊低調行事,香港人可以把疑慮放在地氈底,如果全副武裝的軍艦常態停泊在商業中心和立法會幾百米之外,市民豈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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