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徐林倩麗過去一直擔任中電非執董,以及收取中電和另一間上市公司深圳萬科的非執董酬金,但她承認太忙,致忘記完整申報。2012年4月理大推出新條例,監管員工擔任校外服務的時數,徐林倩麗昨日向本報出示一封由她在2012年5月10日主動寄予理大財務總監香世傑的信件,信中她表示因應新條例,故向財務總監申報任非中電執董的酬金,要求理大計清她應向理大上繳多少金額,徐又在5月底繳清欠交理大的190萬元。由於理大延至2012年9月才完成審計報告,並在報告中不點名批評她漏報,徐林倩麗認為她早在審計報告出台前,已向財務總監發信跟進申報工作,理大解僱她屬懲處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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