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35年來首次全面修改入籍制度,收緊移民規定,包括延長「移民監」至6年內住滿4年,14至64歲的申請人須在沒有翻譯員參與下考入籍試,並要求申請人宣誓「有長住加國意圖」。修訂案若獲得通過,下半年起實施。有移民顧問指出,加拿大積壓的入籍申請超過30萬,估計太多移民申請令加國處理緩慢,故收緊規定減少申請,預計一系列措施將減少加拿大對移民的吸引力,特別是非英語國家申請者。 須6年內住滿4年 未成永居前不計 加拿大政府計劃全面改革入籍法,舊制下移民獲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後,在4年內於加國住滿3年就可入籍,新方案延長入籍年期,規定6年內住滿4年才能入籍。另舊制下,新移民成為永久居民前,在加居住的日子可以折半的方式計算為居住年期,以便更快坐完「移民監」,但新修訂下,成為永久居民前的日子不可計算在內。 新規定有更嚴格的語文要求,需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及參加公民考試的申請者年齡段,由18至54歲擴大至14至64歲,以往申請者可借助翻譯員達到語言要求,新例下只有符合申請人道豁免權的條件下,才可借助翻譯員完成測試。加拿大移民部公民及多元文化處長吉拉德表示,這項修訂一是為了鼓勵年輕人更早學習加國文化,二是為適應勞動力市場逐漸延遲的退休年齡。 須宣誓擬長住加國 回流可褫奪資格 另外,新版的加拿大入籍申請表上,擬加入「長住加國意圖」的條款,要求申請人宣誓入籍後有長住該國的意圖,移民部稱這項條款可確保公民資格只給予有心在加拿大居住的人士。若成功申請者入籍後回流原居地,或可能被指造假,而申請入籍時提供失實資料者,加拿大當局有權褫奪其公民身分,2013年就有27人因造假被褫奪公民資格。 積壓入籍申請逾30萬 新例減吸引力 本港移民顧問關景鴻表示,目前加拿大積壓的入籍申請超過30萬,但平均每年約26萬人入籍,審批程序要輪候逾30個月,估計加國收緊移民政策是為了減少申請,以處理積存個案。移民加國須過「語言關」,關表示以往申請者要考筆試,能以英語進行日常對話就可,相當於雅思考試(IELTS)獲得4分。他估計政策將大大減少加拿大對移民的吸引力,因新規定下,輪候審批加上坐「移民監」,入籍或要7至8年,有意移民者或轉向移民政策較寬鬆的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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