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於2006年,駕車載醉酒男友回家途中,因男友從旁抓住軚盤,最終發生交通意外,男死女傷。身為代醉酒車主開車的專責司機(designated driver)的女傷者向卑詩保險公司(ICBC)申索逾86萬元賠償,早前被判敗訴。卑詩最高法院裁定專責司機不獲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障。
事發於2006年7月,女事主費利克斯(Marnetta Felix)以專責司機的身分,駕車載醉酒男友赫恩(Kevin Hearne)回智利域(Chilliwack)的住所途中,男友抓住軚盤令車輛失控,汽車衝出1號公路(Hwy. 1)後翻側。車禍令男子死亡,女司機則受重傷。
費利克斯之後在2011年9月已獲得79.1萬元損毀賠償,以及赫恩的物業遺產的7.1萬元。她並按照保險(汽車)法,向卑詩保險公司追討逾86.3萬元的賠償。其代表律師於訴訟中指出,費利克斯認為自己的情況,就如同一名騎單車人士,因另一人疏忽打開車門而受傷一樣,應該獲得保險賠償。
律師並說,費利克斯理應獲賠,因為身為乘客的赫恩,做了疏忽的行為才令她受傷。律師稱,如果她不能獲得保障,等於將專責司機置於風險中。
主審法官桑德斯(Anthony Saunders)確認,專責司機在接載神智不清或受酒精影響的乘客時,對方的行為或會分散司機的注意力或干擾汽車操控,而令司機受傷。但根據規定,乘客在此情況下,並非是「使用」汽車的人,因此專責司機不會獲得第三者責任保險保障。
法官認為,作為專責司機,是有責任承擔因為乘客做出的不負責任行為,所帶來的後果及損失。法官指,法例的確對乘客向其他並非在同一汽車內的人所造成的傷害,提供第三者保障。不過這些情況只包括例如乘客推開車門而與其他經過的騎車者發生碰撞等事故,而不包括乘客抓住軚盤的情況。
桑德斯最終判處費利克斯敗訴,卑保不須向她賠償。他在判辭中指出,這裁判結果對於專責司機的詮釋,或會令人不安。但如果這並非在預期之內,則應交由政府負責再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