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許志永是河南省民權縣人,他1990年起先後在蘭州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學學士、碩士學位,1999年入讀北京大學法學院,師從法學家朱蘇力,200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2002年後為北京郵電大學法學講師,09年「公盟」遭取締後,他未再獲准教書,工資亦被停發。 孫志剛案後 推動廢收容遣送 許志永最早參與公共事務是03年,大學生孫志剛在廣州收容站被打死後,他和另外兩名法學博士俞江、滕彪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廢除城市流浪人員收容遣送制度,該制度當年取消,3人被中央電視台和司法部選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2003年11月,許志永當選為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06年連任,2011年再度參選時遇阻。許志永05年與多名法律學者、律師以公司名義註冊法律援助機構「公盟」,09年7月被北京市稅務局指控「偷稅」,遭民政局取締,許志永被關押近1個月後保釋。許志永等人曾對山東失明法律人士陳光誠、毒奶粉受害嬰兒、浙江樂清反拆遷村長錢雲會被輾死等案件提供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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