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雅圖一名婦人上周將自己一張減肥後的照片,上載到其facebook專頁,但隨即接到fb的通知要求她撤下,原因是她「宣傳理想化的身材」,違反使用規定。 麥克納(Marilyn McKenna)6年前體重高達120多公斤,2007年開始減肥,至今共減了約54公斤。她在facebook的粉絲網頁分享瘦身心得,宣傳健康飲食和做運動,亦正在寫書講述減肥經驗。 fb:不能上載前後對比照 她稱,早前整理衣櫃時找到一條從前所穿的超大碼褲子,發現自己現在整個人可以擠進褲子其中一邊的褲管,覺得很好笑,馬上叫丈夫拍照。她認為照片不但有趣,還能鼓舞其他想瘦身的人,因此上周三上傳到其fb粉絲專頁做為個人圖檔。 但翌日接到fb的通知要求她移除相片,稱:「這類影像被認為是為理想化的身材而宣傳,違反了使用規定」。fb發言人又稱,那些前後對比的照片、顯示卷尺及量度計的照片、將身體某部分放大的照片,都一律被視作「宣傳理想化身材」,不能上載。 麥克納指出,向fb申訴後,得到的答覆竟是「妳的廣告不被允許刊登,因為它的宣傳內容是成人商品」。麥克納說,自己並沒有推銷任何商品,只是分享瘦身成果。 fb回應指,麥克納使用了「推廣」功能,提高該照片的能見度。由於那屬於fb付款服務範疇,因此歸類為廣告。fb過去多以違反使用規定為由,要求用戶移除照片,但其界線含糊,屢起爭議。中央社/kom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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