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日上午,美國聯邦法院北加州地區法庭開庭審理中國駐三藩市總領館縱火案。涉嫌在元旦夜間向中國駐三藩市總領事館正門潑汽油點火的中國籍男子馮嚴豐出庭,由翻譯和律師陪同,過程大約一分鐘,下次審理定在1月15日。
據中新網報道,上午約9時30分,記者進入位於三藩市市金門大街450號聯邦大樓15樓E法庭,所有人進入法庭被要求不得照相,關閉手機。當天E法庭審理數個案件,馮嚴豐被安排在第3個出庭。
約9時59分,馮嚴豐到庭。穿紅色短袖囚衣的馮嚴豐由兩名法庭安全人員帶入法庭,他身材瘦小,頭髮略捲曲及肩,雙腳行動緩慢,中新社記者無法看清他是否帶有腳鐐。
法庭為馮嚴豐指定了一名法庭翻譯和公共辯護律師。當拉伯特法官與律師斯蒂夫.考拉爾簡單對話時,站在馮嚴豐身旁的女翻譯用普通話為其翻譯。
整個庭審過程持續約1分鐘,法官與律師的對話低沉不宜聽清。拉波特法官與考拉爾商定下次出庭時間為1月15日。
馮嚴豐有時將右手抱着左手,有時雙手垂下,其間只說了一句英文Yes。
庭審結束後,媒體等候在法庭門外,堵住律師考拉爾,試圖詢問案件詳情。考拉爾只說出自己的名字拼寫及公共辯護律師的身分,拒絕回答問題,匆匆離去。
39歲的帝力市居民馮嚴豐2004年獲得美國綠卡。元旦晚9時25分,他在中國駐三藩市總領館正門潑汽油點火,造成正門、國徽、標誌牌、石獅子和牆面嚴重損毀。
根據美國聯邦調查局FBI三藩市地區辦公室邁克爾.埃爾德瑞吉4日向聯邦法庭提交的文件,1月3日中午12時34分,馮嚴豐自己打電話給所在城市警察局自首被逮捕,現正羈押等候法庭審理。
文件顯示,馮嚴豐被控兩項聯邦刑事罪。第一項罪名是縱火罪,這項罪名成立,將被處以5年以上至20年以下刑期,罰款。第二項是蓄意破壞位於美國境內的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外國官員或官員客人財產罪,罪名成立,將處於5年以下監禁,罰款。
1月6日上午,馮嚴豐曾短暫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