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升降機承建商奧的斯,昨日被註冊升降機承辦商及工程師紀律審裁委員會裁定5項違紀行為成立,包括馬鞍山恆安h2009年發生升降機斷鋼纜事故,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安全條例》規定,予紀律處分,共罰款24萬元,並付9.83萬元審裁程序費用。據機電署網頁資料,今次是自2000年以來,委員會判處最多控罪及最高罰款。 審裁委員會昨裁定奧的斯5項違紀,除恆安h事故,奧的斯在觀塘曉明閣升降機工程違反3項違反安全條例,以及在觀塘越聯工廈升降機工程時,無遵照《升降機及自動梯設計及建造實務守則》規定,確保其對重裝置已被屏板隔開。 琣wh臕_纜 工程師罰5萬 負責檢驗恆安h升降機的工程師吳兆文,亦因涉檢驗恆安h恆山樓升降機時違規,被譴責及須支付5.61萬元審裁程序費用。 奧的斯及吳兆文因違反相關安全條例,已於2011年1月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判罰款4000及20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