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州日報》報道,年逾四旬的上海少婦化身「千面女郎」,與德國男友做幌子,頂荂u海外大家族繼承人」、「國際大型基金管理人」的名號精心策劃一連串騙局,4年間連騙8名富豪合計2.9億元。
該案昨日在深圳中院一審宣判,主犯鄭利因合同詐騙罪和偽造居民身分證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從犯羅伯特則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罰金人民幣120萬元,並驅逐出境。
謊稱經營鑽石騙百萬美元
深圳中院審理查明:2007年6月,鄭利使用「林意」的假名,伙同被告人羅伯特,謊稱其能在境外取得珠寶大額訂單,先向被害人林某採購少量價值較低的鑽石,並按時支付貨款。
取得林某的信任後,再要其提供較高價值的鑽石,並將貨款支付期限延長。
隨後,鄭利和羅伯特用取得的高價鑽石典當套取資金,資金一部分用於炒股牟利,一部分用於購買低價值的鑽石進行加工銷售,還有一部分用於支付到期的小額貨款,騙取林某信任繼續提供鑽石,供其繼續典當套取資金。
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間,兩名被告共取得被害人林某價值111.34萬美元的鑽石,僅支付貨款18.76萬美元後逃匿,共騙取林某價值92.58萬美元的鑽石(折合人民幣694.35萬元)。
判決書顯示,鄭利為刑事在逃人員,為掩蓋身分,她辦理了名為「林意」、「蔣林意」、「黃少妹」、「黎菊梅」等假戶籍,並分別偽造了居民身分證號碼,堪稱「千面女郎」。
兩人對外編造羅伯特為「大型基金管理人」、「德國大家族繼承人」,以在中國開展融資、投資等金融業務為名,混[深圳富豪圈行騙,先後騙取多名被害人的資金,並且將小部分資金用於支付利息,大部分則通過「地下錢莊」及其開設的公司、個人帳戶進行多次轉移,將巨額資金佔為己有。
法院認定,鄭利詐騙2.9億多元,羅伯特參與詐騙1.3億多元。宣判後,兩被告未表態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