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仁化一貧困村用徵地款請黨員旅遊,巖頭村多名村幹部家屬參與其中,村支書稱請示過上級領導。
作為一個省級貧困村,廣東韶關市仁化縣董塘鎮巖頭村集體全年的收入尚不足1萬元,仍有不少村民居住在低矮的泥磚房中。然而,該村村幹部今年卻公然違反中央8項規定,用徵地款組織黨員及村幹部的家屬30多人次,分別到天津、北京、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旅遊。村支書表示,旅遊活動請示過上級領導,共花費公款8、9萬元。
去年以來,仁化縣向巖頭村徵收400多畝土地,擬用作垃圾填埋場。儘管徵地還未獲上級部門的批准,但460多萬的徵地款已經發放到巖頭村委會的帳戶中。日前,巖頭村的黨員謝興民(化名)告訴記者,今年3月,村委會幹部問他,「去天津北京旅遊,去不去」,謝興民稱願意去。
和村裏的其他黨員一樣,謝興民交了500元費用,今年3月25日,在村委會治保主任謝首綱的率領下,一行17人天津遊玩一天後,再到北京玩三四天,整個行程7天,路費、食宿及門票等他們個人都無需支付。謝興民說,包括5名村幹部在內,巖頭村一共有20多名黨員,去天津北京旅遊的17人中,大部分是村裏的黨員,也包括一些村幹部的家屬,如村委會婦女主任的丈夫。
謝有方(化名)也是巖頭村的黨員,他剛從北京回來沒幾天,又獲村幹部邀請,去東南亞旅遊,每人象徵性地交了1000元。
據了解,巖頭村作為省級貧困村,以前從來沒有組織過這樣的活動,「50年來第一次」,村委花費八九萬元。
在巖頭村委會公布的徵地款分配方案中,徵地收入共計460萬元,其中60萬元作青苗補償,250萬元用於入股投資,60萬元分配給村民,剩餘90萬「用於償還債務及辦公費用」。不少村民質疑,這筆所謂用於還債及辦公費用的90萬元支出,可能就是被用於幹部出國旅遊等不合理的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