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7年特首提名方案是否可增設「公民提名」爭議未停。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質疑公民提名有違《基本法》,不能是正式提名程序,最多僅可視為「諮詢性質」民間活動,供提名委員會考慮。另一委員、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雖認為公民提名背後理念值得重視,但同擔心理念不能與《基本法》融合。不過,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指出,國家主席習近平亦提倡「權為民所賦」,相信真普聯及學民思潮所提的特首普選方案完全符合中國領導人的原則及其「最終精神」。
鄭:習倡「權為民所賦」
港台節目《議事論事》昨討論2017年特首普選問題。學民思潮黎汶洛指出,2007年人大常委決定中僅指提委會「可參照」《基本法》現行規定組成,反映提委會不一定要按《基本法》規定組成。他表示學民思潮倡以公民聯署方式提名特首候選人,惟聯署人數有商討空間。
譚惠珠:公民提名令討論失焦
不過譚惠珠反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已明言提委會須由4個界別組成,而過往3屆特首候選人亦由四大界別組成的選委會產生,認為提委會架構毋須改變。但鄭宇碩指現行「小圈子」選委會充斥權貴,欠民意代表,難以體現市民均衡參與。不過譚反問選委會除第一界別有商界代表外,其餘界別「邊一個係權貴?」她又指過往政改諮詢民意南轅北轍,「但現在已由南極北極,漸漸走至赤道」,認為討論公民提名是「引發枝節(side issue)」,令討論失焦。她又說,若每事也要本港全部人同意或表達意見後政府才可施政,對本港無益處,「那是否以後政府應每月也做一個公投(referend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