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醫護失樣本致無合理治療 患腦瘤女子控衛生機構疏忽
現焦慮抑鬱無法工作申索償
【明報專訊】一名溫尼辟女子起訴緬省多家衛生機構,指控醫護人員在2023年,將其腦腫瘤樣本在送檢過程中遺失,導致她未能獲得適當的後續治療方案。
根據訴狀,這名35歲女子稱,隸屬於緬省衛生局(Shared Health)和溫尼辟地區衛生局(WRHA)管理下的醫護人員,未盡應有的護理責任,因而令樣本遺失,令她無法得到合理的治療計劃。目前,指控尚未在法院得到證實。
訴狀指出,這名女子於2021年被診斷出右額葉腦腫瘤。當時醫護人員認為她患有低級別的神經膠質瘤,這是一種生長緩慢的良性腦腫瘤,並建議她接受開顱手術和腫瘤切除手術。
2023年4月20日,她在溫尼辟醫療科學中心接受了腫瘤切除手術,術後腫瘤樣本被置於甲醛溶液中,準備送往實驗室進行檢測。
手術大約兩天後,這名女子出院,但恢復過程「艱難」,並伴隨一系列令人痛苦的症狀和併發狀況。訴狀中稱,2023年4月25日,這名女子其後從主刀外科醫生處得知,其腫瘤樣本在送檢過程中遺失,根本沒有被送往實驗室。
切除手術伴隨併發症
由於樣本丟失,醫生無法對她做出明確診斷,也無法制定針對性的治療方案。取而代之,醫生採取了「觀察等待」(watch and wait)方式,並告知她,醫院、WRHA及緬省衛生局正在對樣本遺失事件進行內部調查。自得知樣本丟失後,這名女子的身體和心理狀況迅速惡化。她開始出現焦慮、精神性休克、抑鬱、頭暈、偏頭痛、肌肉痙攣及睡眠障礙等症狀。
訴狀指出,這女子由於持續的病症,無法繼續工作,因此向法院申請賠償。她要求獲得一般性損害賠償、涵蓋過去及未來護理費用的特別賠償、收入損失賠償及相關法律費用。
訴狀中還指控WRHA與緬省衛生局在腫瘤樣本的準備、收集、處理、儲存、運輸,以及事後調查和信息傳達過程中存在疏忽,未能履行應有的護理責任。
針對這一案件,WRHA與緬省衛生局稱,由於案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無法對外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