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公共空間地契限制放寬 鼓勵辦活動吸人流
【明報專訊】發展局昨日宣布推出為期兩年的試行計劃,放寬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在公共空間舉辦活動的地契限制,並簡化審批程序,以鼓勵商界善用空間舉辦活動吸引人流,帶動市面氣氛「搞旺經濟」。試行計劃下,活動豁免書毋須逐次申請,有效期延長至一年,並可「一簽多用」,期內同一地點可辦多次活動。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措施有助帶動人流,吸引留港消費。
其他措施包括使用「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作商業活動的面積限制,可放寬一倍至休憩空間的20%;申請毋須逐次收費,改為收取約1.7萬「特惠固定費用」,豁免書期內第二個月起舉辦活動,則每月額外收費5000元;以及簡化諮詢程序,令審批時間縮至約一個月。地政總署特別提到,為復活節假期和五一黃金周舉辦的活動「會盡快處理」。
簡化審批降申請費 「一簽多用」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冀透過計劃「拆牆鬆綁」,讓各界善用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的室內和戶外空間舉辦活動,吸引人流,帶動消費。
議員信有經濟收益 盼吸留港消費
發展局長甯漢豪曾於上月尾的立法會前廳交流會後提到,會考慮為相關政策「拆牆鬆綁」。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表示,措施有利經濟民生,「商場多人行了,店舖也會多了人光顧」,直接或間接都會帶來經濟收益。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亦認同,放寬空間讓商場做更多活動可吸引更多人流,相信政府的舉措「應該收到一些不同的發展商的要求」,他亦希望政府加快審批申請,吸引多些市民留港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