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性交智障女案 專家:事主工作不影響心智結論
【明報專訊】已婚並育有一女的醫院運送員,前年涉在賓館兩度跟智障女子非法性交,又企圖與對方肛交,案件昨在區院續審。曾評估事主智力和行為的社署臨H心理學家供稱,事主智力為58分,智商「明顯低」,且適應行為「明顯有問題」,算是100名同齡人士當中能力最低,認為她屬涉案法例所指的「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
被告方金明(約35歲,醫院運送員)否認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及一項「企圖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作出肛交」罪。涉案事主X生於1986年,育有一女。
控方專家證人、社署臨H心理學家鍾慧明供稱,曾於2023年8月跟X會見3小時,然後撰寫報告。鍾就報告內容表示,成年人平均智力約100分,X為58分,整體心智年齡10歲,形容X智商「明顯低」。鍾亦提到,他曾為X做「獨立行為評估」,該測試平均分為100分,X獲43分,意味她是100名同齡人士中適應行為能力「最低最低」者,認為X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
對於證供顯示X從技能學校畢業後曾於大家樂和KFC工作、育有一女,鍾慧明供稱,X的工作經驗和育有女兒一事並不影響報告結論。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2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