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奪走公屋 六旬漢拒續緣斬前妻 認傷人候判 求情稱曾遭事主虐待
【明報專訊】六旬漢跟內地來港的妻子離婚後,稱對方提出再婚,惟憂名下公屋單位被搶走而拒絕,2021年某日雙方又起爭執,男子追斬對方至血流披面,事主傷及面部神經。六旬漢早前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押後至本周五(21日)判刑,被告還押候懲。辯方昨求情時稱,被告曾遭事主虐待(abuse),法庭更頒令阻止事主進一步襲擊被告,又重申被告無預謀行事,僅受酒精和藥物影響犯案。
被告張家翔(69歲,保安員)原被控企圖謀殺罪,控方早前改控傷人罪,被告終在上周五(14日)承認該罪。辯方求情稱,被告無預謀行事,僅希望嚇怕事主,惟當時受酒精和藥物影響犯案,現已深感歉疚。辯方又提到,被告獲得女兒的撫養權,與對方關係親密,希望法庭從輕發落,讓被告出獄後跟她共同生活。辯方亦相信,被告日後能跟事主和諧共處,但法官陳慶偉聞言後直言「我不同意」、「我認為你太樂觀」。
育有一女 離異同住 談論重娶
承認案情提及,張姓事主2004年為被告誕下女兒,兩人5年後於本港註冊結婚,婚姻維持至2020年結束,但他們仍繼續同住馬鞍山耀安h耀榮樓一單位。
2021年6月21日早上,兩人在家中因金錢和再婚問題爭執,之後事主返回房間睡覺,其間頭部接連出現劇痛,同時聽到被告稱:「我要斬死你。」事主聞言後張開雙眼,目睹被告手持生果刀和菜刀,遂嘗試搶走被告的菜刀,但不成功,之後被告揮刀斬向事主,導致她面部、頸部和手部流血。
事主中刀逃走 被告持刀尾隨
事主其後逃離涉案單位,走入大廈升降機,惟發現被告尾隨,於是改從樓梯離開耀榮樓,跑往鄰近的錦禧苑錦欣閣求助。錦欣閣保安員見狀,安排事主到後樓梯躲避。約一分鐘後,被告抵達錦欣閣,要求保安員開門,保安員則要求被告先放下手上兩把刀,又表示已報警。之後被告將兩把刀丟棄到附近垃圾桶,坐下等待警方到場。
被告同日被捕,在查問下向警方表示事主曾多次提出再婚,而他覺得對方打算藉再婚搶走其公屋單位,因此一直拒絕。被告又提到,案發當天早上承受極大壓力,希望自我了結並寫下遺書,之後喝掉兩瓶紅酒和服用5顆安眠藥;至當日中午,他和事主因再婚問題爭執,過程中事主變得情緒化,並以剁肉刀指向自己,稱「若你不跟我再婚,我就斬死你」,兩人繼而發生衝突。
被告和受襲後清醒的事主同日送院治理,事主被發現左手腕和手指有多處傷口,左前臂、面部、耳朵等亦出現破損,並傷及面部神經,同月23日出院。
【案件編號:HCCC 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