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檢指未送審 新亞學生會煞停放映 原播緬社運片 處方稱接投訴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學生會原擬前晚在放映會播放電影《何以鴉雀無聲》,但在活動前一小時煞停。新亞學生會昨日凌晨發聲明稱,放映當日接獲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下稱電檢處)來郵,提及處方收到公眾投訴學生會活動未獲批准放映的文件,有可能違法。電檢處昨回覆本報稱,凡擬在港上映的影片須送檢及獲發相關證明書,處方調查後確認新亞書院放映活動未申請檢片。
處方收工方來郵 未能釐清法律定義
新亞書院學生會的聲明指出,本周三(19日)傍晚6時01分收到電檢處電郵,處方表示有公眾投訴學生會放映活動未獲證明書,若繼續放映,有可能違反《電影檢查條例》,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或監禁。學生會隨即致電處方查詢,未獲回覆,並發現該處辦公時間於傍晚6時已結束;礙於短時間內未釐清法律定義,為免觸及法律灰色地帶,決定取消播放電影,對談環節「新亞沙龍」則繼續。
電檢處昨回覆本報稱,凡擬在香港上映的影片須按《電影檢查條例》規定,先送呈電影檢查監督並獲發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方可上映;上映定義涵蓋在公眾地方可憑任何團體成員身分進入的地方放映。至於為何活動當日傍晚才通知,處方稱周三接獲一宗公眾投訴後展開調查,確認放映活動未申請檢片,已即時向主辦方發電郵。
會方:以為曾公映毋須再檢 處方:限指定時地
學生會聲明提及,其活動僅開放予中大學生及教職員參與,加上該片曾在港通過電檢,並在香港亞洲電影節及百老匯電影中心公開放映,故認為毋須另作申請。電檢處指出,過往獲批的核准證明書只限去年11月內指定日子及地點上映影片。
學生會表示以5000元購入電影放映權,條件包括僅可於前天放映一次,因此無法重辦活動。該會向所有基本會員及其他活動參加者致歉。
中大前晚回覆本報稱,新亞書院獲悉學生會因法律原因主動取消放映活動;書院理解決定並提醒所有活動須符合法律及大學規則。
《何以鴉雀無聲》曾在港公映
根據新亞書院學生會社交媒體宣傳,原定周三晚上8時至10時半舉行「新亞沙龍暨電影放映會」,放映後邀請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為嘉賓,討論社會運動等議題。根據香港亞洲電影節介紹,《何以鴉雀無聲》講述政局動盪下,有緬甸少女因父母被捕被迫離鄉,到仰光工廠謀生,遇上工人被拖糧並組織罷工,少女結識曾參與民主運動而入獄的鄰居,「逐漸了解緬甸備受壓迫與步步抗爭的過去」,悟出「所謂心繫家國,從來不只是順服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