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民記倡改革滲水辦 放寬立案濕度指標
【明報專訊】由屋宇署同食環署組成嚘砟籈賱D調查聯合辦事處,現時會處理滲水位置濕度35%或以上麰荇蛂C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絔g建議,針對濕度達30%至34.9%麰荇蛂A滲水辦應該每月巡視一次,而非一刀切中止調查。
陳絔g噚日發表《全面改革滲水辦》倡議書。佢認為,唔少邊緣個案雖然濕度不足35%,但居住環境已經受影響,例如灰水剝落同發霉等,滲水辦應將屋宇滲水指標適當下調,並根據滲水程度同對住戶嚗v響制定唔同跟進措施。
提議設外判顧問花紅制
陳絔g提及,有意見話滲水辦對外判顧問監管不足,所以覺得滲水辦應該向顧問設花紅制,對限期內妥善完成個案處理鴷~判顧問予以獎勵,鼓勵外判顧問保持良好紀錄;亦期望設立「專案經理」角色,持續追蹤同向案主匯報滲水源頭鼣B理進展,提升工作效率。
出席佢]記者會嚗茼t滲水專家賴達明就建議,政府應將《建築物管理條例》有關「維持物業的職責」條文刑事化,令所有業主負起責任,確保單位修葺妥善同狀G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