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量刑建議過輕難遏歪風 安省法官加重偷車賊刑罰
【明報專訊】加拿大的司法系統對猖獗的偷車罪案似乎顯得軟弱無力,安省兩位法官因此表示希望對偷車賊處以更嚴厲的刑罰,甚至超出控辯雙方所建議的程度,但現時偷車案件控辯雙方共同提出的量刑建議都過輕。
這兩位法官分別來自米爾頓市(Milton)及多倫多。他們最近在頒下的兩個判決書中都對此表示擔心。這兩宗案件均涉及初次犯罪的年輕人,而且他們都已乾脆利落地認罪,但就獲得輕判。
在米爾頓案中,一名來自魁北克的23歲女子承認,在2023年9月與另外2人一起,企圖從一戶人家的車道上偷走一輛四驅車(SUV),卻被屋主趕走。去年她認罪後,控辯雙方共同建議她接受監禁但監外執行。
「不足以解決問題」 否決控辯雙方建議
安省法院法官拉蒂默(Scott Latimer)極其罕見地否決了檢控官和律師的聯合建議,認為它「不足以解決」荷頓區和整個安省南部「持續流行的汽車盜竊問題」。
法官認為這項建議的判刑,即使是被告屬於初犯且已認罪的情況下,也會被人視為是司法系統正常運作的崩潰。此案是省法院體系中,法庭建議處以極低刑罰的多宗案件之一。
最後法官判處了更高刑罰,8個月的有條件刑期,也就是監禁,前4個月要被關在家中軟禁,後4個月則可離家。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6年裁定,法官不得拒絕控辯雙方聯合提交的建議,除非該建議會「損害司法的信譽,或在其他方面違反公共利益」。
在做出上述判罰前,拉蒂默曾命令檢控官提供更多有關荷頓區偷車案的資料。法官了解到,2019年有494輛汽車上報被盜;到2023年,被盜車已攀升至1379輛。
法官說,這是一個「流星式的上升」。統計數據顯示,被捕盜匪中只有34%來自荷頓區,而來自魁北克的盜匪在2023年佔32%。儘管有這些統計數字,但控方堅稱,在此情況下,他們與辯方建議的緩刑是適當的。
多倫多市的安省法院法官布朗(Beverly Brown)也認為偷車案太猖獗。去年12月,她對一名29歲窩贓兼銷贓犯判刑時,認為控辯雙方共同提出的6個月有條件刑期過輕,要求律師提供更多證據以說明其恰當性。該名男子的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等待判刑。
刑事辯護律師波多斯(Samantha Bondoux)表示,最高法院經常提醒法官,他們在決定公平判刑時,需要考慮「任何犯罪在自己社區的普遍程度」,這也是近年來對醉駕和性犯罪的懲罰加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