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稱被扣糧虐待 工會促勞僱強制培訓
【明報專訊】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昨日稱,兩年內收到8名南亞裔外傭求助,分別被僱主剋扣工資、沒提供假期等;更有外傭受僱4個月期間從未獲發工資、放假,甚至被僱主要求剪頭髮及虐打,繼而有自殺念頭。聯會料仍有不少同類個案,但因追討需時、法庭程序繁複而沒向政府舉報,倡政府要求新來港外傭及準僱主強制培訓,了解法律權益及相關行為刑責後果。
兩年8求助 有稱無假放
勞工處回覆本報稱,去年處理873宗涉及外傭的申索個案,當中110宗涉短付工資及未獲支付工資,81宗經勞工處調停後達成和解;同年外傭僱主因非法扣薪而被定罪的傳票共3張。該處強調僱主短付工資乃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35萬元及監禁3年。
指外傭不了解個人權益
索償成本高放棄追討
聯會指8宗個案多數為印度及尼泊爾裔僱主工作,均被剋扣工資,外傭收到工資從每月1000到4000元不等,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翻查資料,外傭每月最低工資過去10年均在4000元以上,今年9月已提高至4990元。聯會指求助外傭均未獲完整休息日,即使獲僱主批准放假,最多只有兩日休息,每次2至5個小時。
聯會司庫Chuni Thapa認為初來港外傭最易遇到上述剝削,因他們不知擁有最低工資、法定假期等保障,令「老闆說什麼就是什麼」。聯會稱,即使外傭其後知道可從法律途徑向僱主索償,因案件處理期間外傭不得尋找其他僱主,且法庭程序耗時,不排除有外傭因需維持日常生活開支、簽證等問題而放棄追討,甚至沒向機構或政府舉報。
受剝削外傭之一Maya的合約訂明前僱主需每月支付4870元工資,惟每月只獲約1000至2000元,僱主有時更惡意扣減或不支薪。她說前僱主沒向她提供房間或牀,需睡在椅子上,並要她24小時工作,故凌晨不時被要求起牀工作。她指前僱主每日檢查其手機,又沒收護照,威脅若不滿意就將她遣返家鄉。
Maya曾到法院向前僱主追討8個月薪金及有關津貼,共約12萬元,但前僱主向法庭出示文件指她曾確認簽署已收取相關工資,在無證據及面對生活開支問題下,她唯有接受15%索償額,即1.8萬元,但她懷疑有人偽造文書。
聯會要求政府確保外傭知道在港權利,及如何在權利被剝削時求助;以不同語言提高公眾對僱主法律責任的意識,並加強檢控及懲罰違反《僱傭條例》等法例的僱主。勞工處稱政府致力提升外傭對自身法定及合約權益的認識,處方舉辦宣傳推廣活動包括為外傭及僱主舉辦簡介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