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細讀:我也已不是耽於狂熱夢想的少年——多麗絲?萊辛〈草原日出〉

[2024.12.03] 發表
(圖:Jorm Sangsorn@iStockphoto)

【明報專訊】人總是在經歷大大小小的挫折後磨掉了稜角,在跌跌撞撞中漸漸磨滅眼神內單純的光芒。很多文學作品凝聚、檢視這種重要的人生轉變,可稱之為成長或啟蒙小說。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多麗絲?萊辛(Doris Lessing)的短篇〈草原日出〉(A Sunrise on the Veld)以寓言的形式,寫一名男孩在日出前因為一件事改變了人生觀,同時道出人類自身命運的哲理。閱讀這種寓言式作品,令人掩卷沉思,如同名著《小王子》,不同年齡、不同背景的讀者會產生不同的體會,甚至聯想到儒家經典《孟子》……

■小說撮要

那年冬天,住在非洲的英國男孩一如以往早起,他樂於克服睡意,在天還未亮時,摸索蚋灝鬋O生的路,拿起獵槍上路,朝氣勃勃。他來到平常與他親近的狗那處,帶茖瑰高祠咧嚄擗嚍O,狗興奮地狂吠,他滿有精力的在趕路。聽到雞鳴叫,為了打獵而來的他,卻忘了任務,在草叢沼澤中渾然陶醉,為十五歲精力充沛的身軀而高興。想到十五年來享受的空氣、大地、流水如此鮮活,他躊躇滿志,覺得什麼願望都可以實踐,世上的一切都可以擁有。

當他大喊大叫,河谷的岩石和流水好像在回應他。這時他聽到陌生的聲音低迴,是動物痛苦的叫聲。聲音源自受重傷的小雄鹿,小雄鹿倒在地上,一大群大螞蟻在噬咬牠受傷的身體。他想開槍結束牠的痛苦,舉起槍,卻又放下。他想:倘若我不來,牠也會這樣死去,我何必干涉呢?他用雙膝夾蚋y槍,為自己沒法控制這一切感到痛苦。他知道他不開槍是對的,任何事情都改變不了這種狀G。

他平生第一次了解這個無法改變、殘酷的草原,他感到痛苦、噁心、憤怒。他一邊思考,一邊承受思考帶來的痛苦,空腹的肌肉無端痙攣,他想:螞蟻也得吃東西。他流茞\水,陪伴小雄鹿的屍體,過了一段時間,屍體愈縮愈小,太陽慢慢升起。他罵蚥撓傰穧漱@群螞蟻,俯身下去撫摸屍體,摸到眼睛的位置,那原來是小雄鹿的明眸。他想也許一小時前,雄鹿正邁步大地,喝清澈的河水。然而觀察牠的屍體,牠大腿骨折斷;想起自己曾在某個清晨陶醉在興奮之中,向一隻雄鹿開了一槍,不知是否打中,及後回家吃早飯沒有細想了。他沮喪地看茈桹屆A提蚨j回家,自嘲地提醒自己該吃早飯了。他累了,他想小鹿的死與自己有關,這事纏繞茈L使他不安。

第二天清晨,他避開一切走進灌木叢,思考這件事。

■文本分析

本文可與余華的〈十八歲出門遠行〉對讀,兩篇主題都是關於少年人了解到世界的殘酷,而且篇幅都很短。可是如果閱讀這篇小說,只是得出「世界比想像險惡」,這就太過小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功力了。讓我們仔細思考文本的深刻內涵。

1.少年壯志可與天比高

//他跳跳蹦蹦地大踏步奔跑,邊跑邊叫,感到身子在騰空而起,飄向清新、勁峭的大氣中,隨後又穩穩當當地落在踏踏實實的腳上,頭腦中閃過一個念頭:在這密密麻麻的草叢中,他隨時可能扭斷腳踝子,但他不相信會那麼倒霉。他像小雄鹿那樣穿過灌木叢,跳過岩石,然後驀地站住,土地在足下忽然消失,腳下一片峭壁,直抵河邊。//

這段文字描述是文中首次出現小雄鹿的意象,為後文作伏筆和呼應。少年和小雄鹿一樣矯健,敢於探索新的領域,滿懷自信,呈現了他感覺到生命的歡樂和青春洋溢的活力。由身體的感受,再到心靈上的自我肯定:

//熱血一下子湧上頭來,他大聲地說:世界上所有的偉人都體驗過我此刻的心情,在這世界上,要是我願意的話,我要成為怎樣的人,就能成為怎樣的人……如果我願意,我能改變將要發生的一切事情,一切由我,由我現在決定。//

這是很多少年人有過的體驗,台灣詩人吳晟有一句詩「我也已不是耽於狂熱夢想的少年」,沒有朝氣真的談不上是少年人;小津安二郎電影《麥秋》埵悒丰允翵鄐l說「不用擔心,孫子遲早會變成你一樣世故圓滑」,長大後有人變得奸狡、有人變得踏實穩重,但都是由男主人翁一樣那份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敢、朝氣慢慢變成的。

2.初嘗命運的殘酷與無奈

//這些事情就是如此進行的,他也不必下決心槍殺它。……

他生平第一次懂得了不可抗拒的命運和客觀規律,這一認識把他束縛住了,使他的身心無法活動,他只能說:「對的,對的,生活就是這樣的。」這種思想已經滲透血肉,在心靈深處扎根,不會再消失了。//

//那天清晨,也許就在一小時前,這隻小動物還自豪而自由地漫步穿過灌木叢,甚至跟他一樣,身上覺得挺冷,但被寒氣刺激得振奮。牠自豪地邁步在大地上,搖晃茬嬤丑A甩動著漂亮的白尾巴,呼吸清晨的冷空氣。牠像帝王和征服者那樣,穿過牠自由支配的灌木叢,每一根草為牠而生長,清澈的粼粼河水為牠解渴而奔流。//

男孩面對小雄鹿的死,原應綻放的生命力被蟻群蠶食消亡。根據前文,小雄鹿是他內心代表生命展開的圖騰,現今的夭折,好像在提示他,自己的生命隨時也會芒忽即逝,因此心靈極度震撼。

3.在本心與成長之間拉扯

//[他]陶醉在興奮之中,向一隻未看清的雄鹿猝然開了一槍;他放下獵槍,吃不準是否打中了。他終於想起已經晚了,該吃早飯了,不值得跟蹤幾英里追一隻動物,因為十之八九那雄鹿會把他甩掉的。

剎那間,他不願想像了。他又變成個男孩,耷拉著腦袋,抱著與己無關的態度,繃著臉踢那軀殼。//

他本來就是男孩,為何會「變成」?而且是「又」呢?細讀這個看似不通之處,可以深入地分析此篇主旨。

上段已知男孩因感覺小雄鹿是他年輕生命的投射而震撼。此處他對雄鹿有切膚之痛,他有體會他人感受的能力,這是第一個「變成」;而他耽溺在獵人身分的記憶中,他的任務是獵殺生命,代表弱肉強食,也代表破壞和珝嚏C此處正是他轉化為大人的表徵,是通過珝壎L人來實踐個人意志,這是第二個「變成」;而從回憶拉回現實,「繃著臉踢那軀殼」,顯得事不關己,因為良心的彰顯往往不會持久,恰恰像《孟子》堶悸獄糮聾,目睹牛將被宰就為牛傷心。此處的男孩變得世故而麻木了,雖仍是男孩,但這是第三個「變成」。而在文末,幸好這件事終不會輕易忘記,第二天仍然在心中反芻,在良心和麻木之間,他們仍然在這一念之間徘徊。

小雄鹿可能因為自己所傷而死亡,作者透過這則偶然事件,令人聯想到「充分發展意志」,可能和「保有良知」有所牴觸,而凡此種種都似乎有種宿命,作者以男孩在灌木叢思考作結,彷彿告訴世人,不要對自己有限的智慧過於自滿。

■思考題

問:男孩在灌木叢堨h,帶茪@群狗,而那群狗,「只是一群打獵時散漫的伙伴」。作者為何要這樣強調呢?

答:因為他此時只是少年意氣風發,並不是懷茈\利目的去打獵。

■奪星題

問:「要不是白骨上殘留一點淡紅色的軟骨肉,它看上去似乎已在這婼鬗F好些年呢?」為什麼作者強調鹿屍好像已經很久呢?

答:作者強調死亡已經無可挽回,男孩一不小心造成一個鮮活生命的消亡,一切是如此快速,就如在命運面前,人的卑微,以為自己可以控制,一切卻是早早註定了。

◆文:雷國威 - 仁濟醫院王華湘中學 中文科教師

圖•Jorm Sangsorn@iStock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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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笈中文 第14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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