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可否以「不知情」辯解 黃偉綸:與律政司商討
【明報專訊】「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昨日展開為期兩個月公眾諮詢。副財政司長黃偉綸表示,希望明年6月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批,本屆立法會期完成立法,明年第四季起接受「簡樸房」登記。有議員提出劏房業主能否以不知情作辯解理由,黃稱需與律政司商討。
稱不容劏房戶打尖上公屋
黃偉綸昨日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示,早前與多個政黨會面,政黨均勸喻切勿操之過急,慎防取締劏房過程中出現無家可歸情况,亦要顧及公平,「如果住在劏房的朋友,能夠上公屋不排隊而打尖,這不能夠讓它發生」,承諾會取得平衡。
議員憂逼遷 政府籲轉介違規個案
多名議員擔憂劏房業主會逼遷,其中新民黨李梓敬指簡樸房規管尚未立法,已有劏房業主提早改建單位,令住戶徬徨。黃偉綸強調,住客受現有租務條例保障,若業主違例,有關部門將嚴肅跟進。房屋局常任秘書長羅淑佩表示,當局每日會向差估署檢查有否劏房戶被逼遷,並呼籲議員可轉介違規個案。
另有議員關注業主與二房東刑責,實政圓桌田北辰問及劏房業主能否以不知情作辯解。黃偉綸稱,有關細節仍需與律政司商討,亦要視乎事實,不過違規劏房業主即使日後毋須負上「嚴格法律責任」(strict liability),本來已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
核證報告失實 何永賢:負刑責可除牌
諮詢文件提及,政府會考慮檢控涉嫌提供虛假詳情的申請認證者。田北辰追問會否檢控批出相關認證的專業人士。房屋局長何永賢表示相信專業人士,惟當中或出現「害群之馬」,倘涉嫌提供失實核證報告,須負上失實或虛假陳述的刑事責任,政府同時會轉交個案予專業學會處理,料嚴重違規者可能被除牌。
至於標準方面,簡樸房要求淋浴位置四周的牆壁防水膜或物料,應上延至牆壁至少2.2米的高度。民建聯梁熙提出,屋宇署在2005年《防止新建樓宇出現滲水情况的指引》要求新建樓宇的淋浴間防水膜上延至1.8米高,質疑簡樸房要求高於新樓。
何永賢回應稱,局方將與屋宇署檢視有關標準「對接」如何,一般花灑灑水位置為1.8米以下,「我們現在寫(淋浴間防水膜上延高度)2.2米,不過如果與新樓『對接』1.8米,我自己個人覺得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