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夫精神分裂婦 判無限期醫院令 妄想症好轉仍覺夫不忠 子女讚有愛心
【明報專訊】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七旬婦3年半前懷疑丈夫出軌,在葵涌麗瑤h住所趁丈夫熟睡揮刀斬傷對方,丈夫傷重不治。婦人否認謀殺,基於神志失常作減責基礎承認誤殺罪,法官昨日在高等法院判處她無限期醫院令。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情G雖有改善,惟仍然維持丈夫對她不忠的想法,以及缺乏「病識感」。
庭上透露,被告劉秀珍(現年77歲)1977年從印尼移居香港,透過婚姻中介結識丈夫劉子球,二人育有一子一女,案發時兒子已搬走,女兒與父母同住。子女在求情信中高度讚賞被告,稱他們能在充滿愛的環境下長大。被告被捕後還押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官稱乏病識感 辯方醫生盼設時限
法官杜麗冰判刑指出,被告入住小欖並服用藥物後,精神狀G改善,針對職員的妄想徵狀已消除,惟仍覺得丈夫對她不忠,且缺乏病識感(即患者對自己健康狀態的知覺能力),精神科報告建議被告接受進一步治療和教育,判處她醫院令,直至情G有改善。辯方依賴的精神科醫生亦同意醫院令是合適判罰,惟希望法庭設時限。杜官表示本案是一宗悲劇,判刑須視乎案情而定,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無限期醫院令。
醫生曾加藥 事主無按新劑量服
案情指出被告1986年起接受精神科治療,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2001年病情復發,需定期服藥;2020年8月起,被告懷疑丈夫不忠,兩人時常爭執,事主間中離家,醫生遂加重藥量;惟被告覆診時承認沒按新劑量服藥,其後稱和丈夫關係改善,原定2021年3月7日覆診,即案發後約12天。
2021年2月24日,兩人與女兒在家中晚膳,翌日凌晨4時,事主突然叫女兒起H報警,女兒發現事主滿身鮮血,事主茪k兒拿毛巾鋪在其頭部傷口;警員查問下,事主能交代被告趁他熟睡揮刀,惟救護員到場不久後事主陷入昏迷,送院不治。被告警誡下承認斬傷事主,因精神狀G無法接受錄影會面。
【案件編號:HCCC 39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