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拔牙爭拗驚動警方 華女索賠無功申訴駁回
指未經同意復注射過量麻醉劑損健康
【明報專訊】華人女子S(化名)進食時咬茧w物令一顆牙齒斷裂,到華人牙醫L的診所緊急求診後,投訴在未經她同意下,牙醫就進行切割、鑽孔和損壞了她的牙齦和牙齒,牙醫又注射了過量的局部麻醉劑,導致她之後出現嚴重的健康問題,進而引發眼睛、中樞神經系統、心臟和肌肉的損傷。
S指,事後L牙醫試圖強迫或欺騙她簽署諒解書,也沒有按照他的承諾將治療費用退還給她,而且當她去找牙醫索賠時,牙醫還報警稱受騷擾。S於是向牙醫協會申訴,但她的申訴被牙醫協會的投訴委員會擱置。決定對涉事牙醫不會有任何紀律處分。
S女士之後再向安省衛生專業上訴委員會申訴,結果又被駁回。
通過對醫療紀錄審核以及對牙醫診所工作人員的盤問,當日投訴委員會確信,2017年才開始提供牙科服務的L醫生,這次的治療(拔牙)是在「S女士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S女士聲稱的「未經同意就治療」的說法沒有依據。
S是於2018年8月的某一天去往L牙醫的診所緊急求治,因為她的牙齒斷裂。她在此次緊急求治之前,也曾到過該診所進行過一次常規診治,但那一次L牙醫並沒有對第21號牙齒做過任何處置,更沒有造成損傷。
後來的X光片也顯示,這顆牙齒狀況良好,骨折處沒有任何異常狀況,當日應該是咬到硬物導致牙齒的折斷。至於所謂的過量麻醉問題也根本不存在,相反L醫生只是注射了最少的劑量,也不可能導致後來的所謂健康問題。
而被拔除的牙冠通常被視為醫療垃圾,事後都會被丟棄,不可能歸還給病人。
診所的工作人員聯繫警方的做法是合理且適當的,沒有資訊顯示,L牙醫及其工作人員聯繫警方是出於惡意,或者是作為拒絕退款的手段。
事實上投訴委員會接到了牙醫L提供的書面答覆以及S女士的診治紀錄等文件,投訴委員會認為這些資料已經足夠。上訴委員會也認為,這些資訊足以讓投訴委員會履行其職責,審核對其成員的投訴。
此外,投訴委員會的調查涵蓋了有關事件,在此期間,S女士已經有機會澄清並確認她的擔憂,並在調查過程中額外提供了13份資料,L醫生也對此一一答覆,並額外再提供了其他幾份文件。
投訴委員會還派出調查員對4人進行了問話。
臨床紀錄顯示,S女士是因為「在進食時第21號牙齒的牙齦處發生骨折,因此跑去牙醫診所請求緊急救治。」通過對醫療紀錄審核以及對牙醫診所工作人員的盤問,投訴委員會確信,L醫生的治療(拔牙)是在「S女士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的」,
上訴委員會由此認定,沒有[象顯示,即便出現新的文件或資訊,也不會影響投訴委員會的現有決定,因此投訴委員會的裁決無可爭議,駁回S女士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