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狂奔推倒華婦跌死 38歲男子過失殺人罪成
控方申請心理評估 決定要否負刑責
【明報專訊】現年38歲的多倫多市男子坎寧(Ryan Cunneen),於去年1月20日中午時分,在位於多倫多市中區國王街(King St.)以北的央街(Yonge St.)西側行人路上狂奔時,從後推倒89歲華裔女長者王曉霞(Xiaoxia Wang,音譯),王倒地時頸骨折斷而死,坎寧逃去,其後被捕,法庭前天判他過失殺人罪名成立。
89歲華裔女長者倒地頸骨折斷亡
坎寧辯護時說,當日因心情不佳,於是在路上狂奔發泄,而王曉霞突然出現在他前方,因而被推倒地。
檢控官現已申請對坎寧進行心理評估,看他是否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法醫精神病學家認定坎寧在殺人時患有精神障礙,他就可免除刑事責任,之後會被勒令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坎寧在法庭辯護時說,當天他心情極度不佳,鬱悶下﹐他甚至用磚塊砸爛了一家Subway快餐店的櫥窗玻璃。
之後﹐他想通過狂奔來紓緩心情,但在奔跑過程中「不小心」撞倒王曉霞。
他稱,當時的行人道上行人不多,適合他狂奔。至於王曉霞,她是突然出現在他視線當中,而且以90度急轉彎切入他的奔跑路線裏面,以他當時的速度﹐他已是避無可避,於是條件反射下,他舉起雙手護住自己,因而推倒了長者。
法官不相信坎寧的說法,反而相信檢控官的說法,即坎寧在快速度奔跑當中,故意用兩手推王曉霞的背部將其推開,令王曉霞面朝地下跌倒,頸部向後方折斷,導致脊髓和大腦受重創,以至不幸當場身亡。
法官說:「我不接受被告所說的『老人在面前突然轉向』的說法,也不接受『當時是條件反射舉手護住自己而推到老人』的說法。被告完全可以從老人身邊繞開,但他卻視而不見。撞人之後也沒有絲毫停留,這與意外撞人的情形完全不符。」
法官說,他認為案發過程應是:坎寧當天情緒煩悶而跑步,認為王曉霞擋住了去路,於是毫無顧忌地把人推開,導致王曉霞枉死。
事後的法醫的檢驗發現,對於一位已經89歲的老人來說,王曉霞的身體狀況堪稱非常好,除了聽力有一些減退需要助聽器幫助之外,她都能行動自如無需照料,卻不幸慘遭此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