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預先徵得同意動工後變樣 改建房屋好鄰居反目對簿公堂
【明報專訊】多倫多湖灘區一戶居民在翻修住宅前,曾預先徵得鄰居同意。但在施工開始後,鄰居發現,施工範圍超出他們原先同意的範圍,並危及了他們的售房計劃和安全感,雙方由此發生爭執並訴諸法律來解決。兩戶家庭從關係友好的鄰居變成對簿公堂的冤家。
翻修住宅的是退休人士巴頓夫婦(Kathy and Pat Button),他們住在湖灘區Waverley路上的一棟半獨立屋內。與他們分享一堵共用牆的是鄰居希夫林夫婦(Alex and Tata Shifrin)。
當巴頓夫婦開始翻修計劃時,曾徵求鄰居同意,避免施工衝突。據市府紀錄,翻修工程包括對巴頓夫婦現有的單層住宅進行改造,加建第二層樓和後部、一個全新的前廊及一個可步行出地庫的全新底層露台。希夫林說,就在巴頓夫婦同意向他們隨時通報施工情況﹐並解決他3個年幼孩子的安全問題後,他提供了一封支持信和另一封同意申請建築許可的信。
多倫多和東約克調整委員會在2022年8月批准巴頓夫婦的翻修計劃,市府7個月後亦簽發建築許可。但就在翻修工程於去年秋季啟動後,希夫林的妻子說,當她在去年10月的一天到家後,她驚訝地發現鄰居的大部分房子被拆掉了﹐與他們之前被告知的情況截然不同。而翻修工程導致他們擁有120年屋齡的木屋在牆壁和天花板出現裂縫,未經許可的挖掘侵佔了他們的物業,松鼠和浣熊透過施工期間中留下的洞進入了屋頂內部空間。他們自費聘請一名結構工程師在檢查後發現,房屋內部有3條主要裂縫,並認為這些裂縫可能是在施工期間發生。
巴頓夫婦卻指出,他們獲得的建築許可允許他們拆除現有房屋的一部分,並在鄰居的物業上挖掘2.5呎來建造一道新的共同牆。而鄰居亦收到公告,所有相關文件均可在市府網站上找到。
但施工過程中並非沒有出錯。如該項目在去年9月兩次未能通過有關挖掘、支撐和基礎、地基的檢查。此外,市府曾在去年10月因巴頓夫婦違反建築許可而發出遵守令。市府指出,現有外牆超過50%被拆除,違反現有的建築許可。施工被勒令停止,直至獲得適當的許可。
市府在今年3月簽發了新的建築許可,施工自那時起已恢復。希夫林夫婦則在今年3月入稟安省高等法院,尋求20萬元的損失賠償。
他們指控巴頓夫婦的拆除和挖掘工作疏忽大意。他們還指控巴頓夫婦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挖掘了他們後園的一部分,屬於擅自闖入。
巴頓夫婦尚未提交答辯書,但表示打算提供證據來反駁希夫林夫婦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