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隊長:與女被告「育龍」籌30萬 信息稱玩真屠龍online game 目標殺30警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首案,「屠龍小隊」等人涉策劃2019年12月8日遊行設置炸彈殺警,昨第九日審訊。「屠龍小隊」隊長、已認罪的黃振強作供,除講述炸彈計劃,亦談及他與涉案女被告共同管理的「育龍」Telegram(Tg)頻道,為小隊眾籌約30萬元。於殺警行動前兩日,黃於頻道發布信息,指「玩真屠龍online game」,「任務目標係集齊最少30粒龍心」。黃庭上表示,意思是「最少擊殺30個警察」。
指女被告問需多少錢
願資助「錢無鬙i以搵」
黃振強和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劉不認罪,連同另6名男被告在高院受審。黃供稱,小隊示威需要租用「安全屋」,以及花費數以十萬買汽油彈,黃透過「人搭人」認識「家長」或「金主」,經轉帳或見面取得資金。信息顯示,黃以Telegram向名為「黑警」的人稱「今晚諗住燒太子」,對方回覆「非常好,遲下再過數比(畀)你買火」。
約2019年10月,黃透過被告嚴文謙認識外號「龍女」的劉佩凝,黃被捕前見過劉一次。黃發信息向劉表明「我屠龍逵it人」,劉自稱示威者公海群組的管理員,問「要幾多?幫到我就幫,唔得我就私人錢(畀你])」。黃提到「萬萬聲」和想買槍。劉說過「錢無鬙i以搵,手足無攥祗屭魽v,黃稱「我]用襄伓篞膠P魔法(汽油彈)」。
女負責文宣籌款 再交黃振強
11月6日,嚴文謙提議黃向外界籌錢,「育龍」Tg頻道當晚啟用,由黃、劉佩凝及隊中軍師管理,首個信息自稱是前線小隊(見表),黃再託示威者群組「老豆搵仔」宣傳。黃供稱,劉負責後勤文宣,主要在頻道呼籲捐款,每次金額為3000至5000元,她需「埋數」及把全部款項交予黃。黃亦承認在泰國開設戶口收款,以保障捐款者和成員安全。劉曾向黃反映有人指屠龍小隊「唔會咁高調」 ,懷疑他們是「鬼」。黃解釋當時有示威者認為警方派人冒充屠龍小隊。
指「國難忠醫」曾索錢
黃續稱,當頻道發布小隊的示威精華片段後,坊間反應熱烈,劉收到逾100個捐款信息。其後黃告知劉即將有大行動,叫她加緊眾籌力度,為了行動後「著草」潛逃至台灣。黃提及當時籌得逾30萬元,「國難忠醫」有意索取資助。至12月6日,頻道發布信息稱「玩真屠龍online game」,黃供稱他以暗語撰寫信息談及行動目標至少殺死30個警察,他相信示威者會明白意思,並捐款給他們。翌日,他再透過煽情文字募捐籌款,資金用作事後帶全隊8人離港。
【案件編號:HCCC 164/22、255/23】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