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父母主要居所免徵富人稅 其後賣出賺錢需納資本利得稅
該遺產物業價值以繼承之日作評估
【明報專訊】聯邦政府預算案的「富人稅」,即是資本利得稅,除了會影響一般物業買賣外,地產律師與稅務專家說,這還會影響到在遺產中承繼物業的情況。
地產律師韋斯勒德(Mark Weisleder)說,如果你父母過世時,將生前居所留給你,而這又是你父母擁有的唯一物業,當該物業轉至你名下時,可以豁免徵收資本利得稅。
因為當業主去世時,他們的部分資產被視為在死亡日「賣出」。在這種情況下,意味你父母的主要居所賣了給作為受益人的你,所以沒有任何資本的利得,因而可以豁免資本利得稅。但其他稅務就有可能依然影響你。例如:當你在繼承了父母生前的主要居所後,將其出售,如果賣出去的時候賺了錢,就會產生應納稅的資本利得。
如果你的父母擁有一個投資物業或度假屋,即並非他們的主要居所,那麼,當他們去世時,繼承這些投資物業或度假屋,就會產生應納稅的資本利得。
稅務專家羅森(Jason Rosen)指出,當繼承了父母的主要居所,物業的價值,是以你繼承之日作評估的。舉例講,你的父母在數十年前以5萬元購買了他們的住所,當你繼承這一物業時,公平市場的價值是50萬元。如果你在幾年後以60萬元出售了這一物業,資產的增值是10萬,是以你承繼物業時的50萬計,而不是你的父母購買住所時的5萬。
2024年度的聯邦財政預算案還提出了就出售小生意的股份、農業和漁業的物業,將終身資本利得豁免額提高至125萬元。這一數字其後將與通脹掛鉤。
為了鼓勵創業,聯邦政府還提出了加拿大企業家激勵計劃,該計劃將終身資本利得稅的基率降低至33.3%,適用於終身最高200萬元的資本利得。聯邦政府指出,當企業家激勵計劃全面落實後,企業家在出售全部或部分業務時,將獲得325萬元的綜合資本利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