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仔董事涉賄破產警買情報 辯稱屬借錢 出於關懷慷慨
【明報專訊】貸款公司董事兼股東涉向破產的時任男警提供1.28萬元,以換取對方回答警方執法行動及其他案件調查進度。被告否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前男警供稱他案發時財政拮据,知道不得披露警隊調查進展,但「希望我解答完佢問題,佢會肯繼續幫我」。辯方主張前男警蘇靖峰打「慘情牌」,被告協助他是出於對其家人的慷慨和關懷。
被告曾拒付部分報酬
被告彭閏謙(38歲)為鷹富資本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據控方開案陳辭,蘇2021年6月至10月向被告借款1.28萬元。控方以兩次事件為例,其中一次被告友人在的士遺留財物,信用卡被盜用,個案由旺角警區處理,被告要求蘇「幫我睇個case點呀」;另一次被告問蘇,警方是否會突擊檢查派對房間。蘇分別要求被告支付3700元,被告曾拒絕支付部分款項。
蘇靖峰案發時為警員,駐守沙田警區田心分區,早前已承認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兩罪,並已離開警隊並還押。蘇昨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稱,於2019年因賭錢和信用卡透支欠債50萬至60萬元,同年他透過推銷電話認識被告,相信對方推銷他時知道其職業和財政;蘇並確認他在2021年6月宣布破產。
控方讀出二人通訊紀錄,就偷竊個案,蘇曾表示有與旺角刑事調查隊聯絡,但有「黃店」不合作,未能取得閉路電視片段;就警方巡查派對房間,被告稱「R過就好×少再R鵅v。他承認說話全是他杜撰出來,根本無替被告查詢,目的是使被告借錢給他。
前男警指被告「稱得上是朋友」
辯方盤問下,蘇同意被告稱得上是他朋友,被告得知其妻快分娩,一度稱不用還款,當作嬰兒「利是錢」。辯方亦指,即使他該段時間曾解答被告警方執法或調查的問題,被告仍拒絕或拖延其借錢要求,但當蘇打「慘情牌」提及妻兒無錢吃飯和覆診等話題時被告較容易幫他;蘇同意。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和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4月23日裁決。
【案件編號:STCC 14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