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術大師賽與機構談協議 馬會前經理收名表罪成
【明報專訊】由馬會贊助港舉行的「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是馬壇年度盛事,一名馬會時任高級項目經理與合作機構洽談有關賽事協議時,涉收受機構提供價值逾8000元的表,另涉虛報聚餐費用,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成,以及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裁判官表示,馬會為《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公共機構,被告與合作方有業務往來,理應顧忌公眾看法和馬會聲譽,拒收手表。被告須還押至下月10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
現年51歲被告朱磊案發時任職馬會高級項目經理(發展及市場),負責與EEM Asia Limited(下稱EEM)等合作伙伴洽談「浪琴表香港馬術大師賽」協議,將方案交予馬會管理層考慮。
董事兒子送值8200元手表
被告稱與公務無關
根據證供,馬會是賽事贊助者,EEM負責為賽事邀請海外騎師和提供支援。各方2018年起商討未來3年的賽事協議,被告同年11月從EEM董事的兒子Ameeuw Nathan手上,收取價值8200元的手表。各方最終續約,馬會另承諾向EEM額外贊助250萬元。被告被捕後接受廉署錄影會面,稱Ameeuw以私人名義贈表,「只是appreciate(欣賞)我們的付出」,和公務無關。
裁判官崔美霞裁決稱,被告聲稱Ameeuw以私人名義贈表,Ameeuw的父親不知情,惟被告事後發電郵向Ameeuw的父親致謝,顯然知道贈表與對方有關。崔官又指,被告供稱和Ameeuw見面數次,私下交情不深,卻收取對方以個人名義饋贈的名貴手表,說法有違常理。
馬會守則列明須申報
崔官批評,被告明知手表由Ameeuw的父親所贈,理應拒收。根據馬會內部守則,員工要匯報有利益衝突嫌疑的事情,惟被告沒向馬會申報,執行賽事協議時或傾向優待EEM,影響客觀性,遂裁定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成。
虛假陳述 虛報餐費
被告另被控4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涉在4份發還費用表格虛假陳述。崔官稱,被告聲稱與EEM及一個足球會的職員用膳,相關證人供稱聚餐不存在,裁定被告3罪成立,不過被告其中一次聲稱與名為「Turner」的人聚餐,廉署人員未能證實「Turner」與足球會職員是同一人,裁定被告其中一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 11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