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襲擊案 辯方結案稱無理由自珓e程
【明報專訊】時任高級督察劉震宇涉在港鐵站外摸女學生的膊頭和手臂,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結案陳辭。辯方強調,女學生「目擊唔到邊一個人摸佢」,劉震宇當時正準備面試晉升為總督察,質疑劉是否有意圖襲擊一個不知會否遇見的途人,「諗唔到點解佢要襲擊,破壞自己前途」。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2月29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外出。
指事主無目擊誰施襲 單憑感覺
現已停職的被告劉震宇(37歲)被控於2023年4月6日在近港鐵啟德站A出口的有蓋行人通道襲擊18歲女子。
控辯雙方呈遞書面結案陳辭,辯方庭上口頭補充,事主供稱被摸約一秒,她沒有目睹事發經過,亦同意力度很輕,她遭人摸右肩卻隨即向左望,辯方形容她「好得意」,而一般人的正常反應會向右望。事主曾說案發地點人流不多,辯方反駁指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走廊間中出現人潮,一度遭人群佔據。
對於事主指控被告露出「猥瑣」笑容,事主友人作供指被告的笑容不懷好意,辯方認同法庭較早時指笑容都是「面部表情扭曲」,加上當晚燈光偏暗,被告和事主相距兩至三米,嘴部動作不大,辯方對事主和其友人的觀察有保留。此外,辯方質疑事主憑感覺,而其友人只見「有隻手」摸事主,卻一口咬定是被告所為,當中存有疑點。辯方又指事主友人亦同意不排除有人不小心摸事主。
辯方最後提到被告過往沒刑事定罪紀錄,獲上司高度評價,他將要出席晉升面試,質疑怎會以仕途作賭注,因此毫無動機施襲。
【案件編號:KTCC 15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