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棨然擬認潛逃 兩罪同2.26判刑
【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鄧棨然繼日前在一宗2019年管有汽油彈案認罪,昨就潛逃案在區院提訊,控方表示鄧擬承認妨礙司法公正。法官練錦鴻押後至2月14日聽取答辯,兩案2月26日一併判刑。
被告鄧棨然(34歲)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間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
除李宇軒以外,涉及潛逃的11人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當中8人已認罪判刑,黃偉然則承認另案控罪,妨礙司法公正罪獲准存檔法庭。喬映瑜本月初認罪,將於本月30日判刑。
鄧棨然周一承認屬交替控罪的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即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一個大廈單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根據案情,單位放有半製成汽油彈、即塞有手指套的玻璃樽,堶惘酗A醇、汽油等助燃劑。
【案件編號:DCCC 12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