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區60年舊樓 強拍門檻倡65% 相連地段准合併申請 團體憂向發展商傾斜
【明報專訊】發展局昨公布《2023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把樓齡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的強拍門檻,由現時80%降至70%或65%,視乎樓齡組別及樓宇地點而定,樓齡愈高,強拍門檻愈低。草案提出便利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容許兩個或以上相連地段、而地段上樓宇樓齡達50年或以上,可合併申請強拍,並以平均法計算業權百分比。草案周五(22日)刊憲,下月10日交立法會首讀,發展局預計明年上半年通過草案。有業界歡迎草案,但認為市道影響發展商啟動項目意欲。有團體認為政策向發展商傾斜,建議加入相應條件,例如要求發展商日後須提供公共空間等對公眾有益的措施。
門檻掛u樓齡地區 料明年上半通過
對比去年提出的建議強拍門檻,草案有所改動,建議將樓齡達7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的強拍門檻,由現時80%降至65%;樓齡60至69年的私樓若位於指定地區,其強拍門檻由現時80%降至65%,較去年提出的70%低,而位於非指定地區則降至70%等;至於指定地區,則涉及7個分區計劃大綱圖覆蓋的地區(見表1)。草案亦建議,位於非工業地帶而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工廈,其強拍申請門檻由現時80%降至70%。
另外,草案提出容許兩個或以上相連地段,即使建築物無共用樓梯連接,申請人亦可合併相連地段並以平均法計算業權百分比(見表2),目的是便利相連地段的合併重建,同時令小業主受惠於較大型發展而增加的重新發展價值。草案亦提出加強支援和保障小業主利益的措施,以及精簡強拍的法律程序(見另稿)。
發展局:減「牙籤樓」 無損小發展商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草案目標是解決樓宇老化及安全問題,並會從復修及重建「兩條腿走路」,同時減少「牙籤樓」的重建項目。發言人又稱,今次修訂已參考海外情G,認為其他地區的強拍門檻最低約為三分之二,因而調整,但目前無意下調市建局《收回土地條例》門檻。
問及草案會否尤其有利於大型發展商,發言人回應稱,草案僅加入彈性,無損小型發展商利益。至於指定地區方面,發言人表示期望將資源放在最有需要的區域,並曾參考各區樓宇的驗樓通知書數量等而定,日後亦有可能調整指定地區名單。
業界稱助重建 市道靜或影響推項目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服務董事總經理陳超國表示,若新安排獲通過,對舊區重建必然有幫助,料屆時甚至有項目可馬上強拍。不過,他說強拍規定有關地段須在6年內重新發展,令發展商不可因市G而減慢重建。綜觀目前市道較淡靜,他認為會影響發展商啟動新項目的意欲,而今年亦只有5宗強拍申請。
本研社籲要求提供有益公眾措施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當局提出的建議強拍門檻在亞洲地區仍屬頗低,政策亦對發展商傾斜。他認為,當局利用公權力幫助發展商,但卻未有提出相應政策,例如要求發展商於重建後提供對公眾有益的措施及設施,以及提供可負擔的樓宇等。他又認為,有關政策將會增加「無差別的重建」,例如加劇部分樓齡超過50年但狀G良好的大廈被收購重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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